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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坎墩街道**东路411号、413号商业用房3年租赁权拍卖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5-08-25 09:30:24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5年9月 3 日9时-11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paimai.****点击查看.cn)网络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市坎墩街道**东路411号、413号商业用房3年租赁权,房屋建筑面积共计337.30㎡(以实际为准),其中一层建筑面积180.14㎡,二层建筑面积157.16㎡,首年租金起拍价:5.202万元,租赁期内环比上涨1000元/年,拍卖保证金:1.5万元。
二、租赁房屋用途:竞买人须具有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该标的承租后,承租人禁止从事餐饮、群租房、易燃易爆、噪音污染等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扰民及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序良俗的经营活动。
特别提示:本标的目前存在租赁,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按规定报名参与拍卖,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四、展示看样:即日起至2025年 9 月 1 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接受咨询,联系看样事宜。看样联系电话:151****点击查看0877。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五、竞买办法:竞买人须于2025年9 月 2日16:30前将保证金支付至(开户名:****点击查看,开户行:****点击查看公司国家高新区支行,账号:8602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282,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于2025年9 月2 日17:30前由竞买人自行在中拍平台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逾期不予办理。
六、其他事项:
1、**市坎墩街道**东路411号、413号租赁期限为3年,承租后无免租期,租金一年一付,仅对房屋租赁权本身进行拍卖,不包括租赁房屋内的物品、装修装潢等。
2、本次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清单等拍卖文件,请竞买人自行在中拍平台下载,即视为已认真阅读以上拍卖文件,并愿意遵守拍卖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和瑕疵。
七、本项目由**市坎墩街道****点击查看办公室监督监督电话:胡老师 电话:0574-****点击查看6704八、委托人:****点击查看联系人:135****点击查看2930委托机构:****点击查看联系电话:151****点击查看0877、0574-****点击查看7257委托机构地址:**市**区**路586号九五大厦B座13-15室详情关注中拍平台(http://paimai.****点击查看.cn)。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 25日 **市坎墩街道**东路411号、413号商业用房租赁权竞买须知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拍卖标的的特点,制定本须知,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 一、拍卖时间:2025年9月3日 9 时-11时(延时除外) 二、拍卖平台:中拍平台(http://paimai.****点击查看.cn)。 三、拍卖标的:位于**市坎墩街道**东路411、413号商业用房3年房屋租赁权,房屋建筑面积共计337.30㎡,其中一层建筑面积180.14㎡,二层建筑面积157.16㎡,租赁期3年,首年租金起拍价:5.202万元,租赁期内环比上涨1000元/年,拍卖保证金:1.5万元。 四、租赁房屋用途:该标的承租后,承租人禁止从事餐饮、群租房、易燃易爆、噪音污染等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扰民及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序良俗的经营活动。 五、竞拍办法 竞买人须按照《**市坎墩街道**东路商业用房租赁权拍卖公告》的要求,须于2025年9月2日16:30前将保证金(拍卖保证金1.5万元支付至(开户名:****点击查看,开户行:****点击查看公司国家高新区支行,账号:8602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282,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于2025年 9月 2日17:30前由竞买人自行在中拍平台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点击查看公司通过资格审核。竞买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逾期不予办理。 六、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点击查看.cn)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进行自由竞价,计价方式为人民币。 2、网络拍卖会由自由竞价阶段(120分钟)和限时竞价(2分钟)阶段组成,在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每次增加1000元整),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自由竞价结束,在限时竞价时间启动,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报价时,将同时重置限时竞价时间,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阶段无更高报价为止,以报价最高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该标的竞价结束,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注:拍卖师有权调整自由竞价时间及限时竞价时间的长度)。 七 、网上注册报名 1、中拍平台为本场拍卖活动指定的网络竞价平台。有意参加的竞买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点击查看.cn)注册竞买人账号,并交纳拍卖保证金,****点击查看公司通过资格审核,取得竞买资格,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2、参与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凡使用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户(用户名)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竞买人不应将其账号(用户名)、密码转让或出借给他人使用。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次拍卖会参拍手续及期限 1、竞买人获取竞买资格包括:①公告规定期限已在中拍平台注册报名;②已于2025年9月2日16:30时之前交纳本次拍卖标的拍卖保证金。 2、竞买人如竞买未成交的,保证金可在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3、拍卖****点击查看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代缴、代付(开户名:****点击查看,开户行:****点击查看公司国家高新区支行,账号:8602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282,以实际到账为准)。 4、拍卖成交后的2日内买受人(承租人)须凭有效身份证件(以单位名义报名竞买的,需凭有效执照、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章及****点击查看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电子竞价记录》等拍卖成交文件。 5、《拍卖成交确认书》经拍卖人和买受人(承租人)签章后,即生效。生效后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是作为买卖双方交易关系书面上得以确认的法律凭证。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和《电子竞价记录》等拍卖成交文件的,则视为买受人(承租人)违约。 6、拍卖成交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必须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时的买受人(承租人)的姓名(名称)一致。 7、竞买人一经参拍出价,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愿意遵守本次《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规定的条款,并自愿履行相关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8、本拍卖人以文字、图片、语言、网站或其他等方式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拍卖标的,若与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一旦参加参拍的即表示对拍卖标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无异议。 九、费用承担和拍卖佣金、软件使用费 1、在办理标的实物交付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2、拍卖佣金及支付方式:竞买人拍卖成交后,即为买受人,则拍卖人一次性向买受人(承租人)收取三年租金总和的5%的拍卖佣金。 3、软件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买受人另须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为成交总价的1.5‰(千分之一点五),若买受人未支付该笔软件使用费的,拍卖人则不予办理拍卖成交相关手续。缴费方式为 (1)线上支付:标的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使用费订单,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即可联系处置机构和/或委托人办理交割手续。 (2)缴纳期限:软件使用费缴纳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的7日内,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平台可依法对其进行追缴或采取其他适当措施。 (3)发票:买受人可在支付软件使用费时填写发票信息,完成支付后,在网页端和APP中均可查看下载相关信息。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本次拍卖的成交价确定本标的的首年租金金额。每年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原则。买受人(承租方)在拍卖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和租房履约保证金10000元汇入指定账户(户名: ****点击查看 ,开户银行: ****点击查看银行坎墩支行 ,账号: 95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32654 ),第二年起的租金均应在每年租期开始前30天内向委托人支付租金。委托人在收到租金和租房履约保证金后仅向买受人(承租人)开具收款收据。若买受人(承租人)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自行承担相关的税费。 十、特别约定和说明 1、位于**市坎墩街道**东路411、413号商业用房3年房屋租赁权,房屋建筑面积共计337.30㎡,其中一层建筑面积180.14㎡,二层建筑面积157.16㎡,租赁期3年,租赁期内环比上涨1000元/年 。承租后无免租期,租金一年一付,仅对房屋租赁权本身进行拍卖,不包括租赁房屋内的物品、装修装潢等。 2、本标的目前存在租赁,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按规定报名参与拍卖,享有优先承租权。房屋的交付由委托人确定,交付时仅对房屋本身进行交付,不包括房屋内的装修及动产类财产,交付时买受人(承租人)须对交付时的现状得到认可,不得以此为由否定成交。 3、在租赁期间,买受人(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书面报备委托人(出租人)同意,费用由买受人(承租人)自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买受人在租赁房屋内的动产类财产自行处理,固定性装修不得拆除、毁坏,归委托人(出租人)所有,委托人(出租人)不承担作价补偿义务。如委托人(出租人)要求买受人(承租人)恢复房屋原状的,应尽量将房屋整体恢复至租赁前状态。 4、该标的房屋性质为商业用房,承租人的业态须符合工商、环保、消防等相关单位的规定,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业态要求、证照事宜,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证照审批问题。 5、买受人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决策及认可,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环卫、卫生、安监、文化、工商、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取得、房屋租赁备案证、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买受人(承租人)承诺独立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对买受人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6、竞买人在《**市坎墩街道**东路411号、413号商业用房租赁权拍卖公告》规定的展示时间内有权查验拍卖标的物,查阅有关拍卖资料,竞买人一经参加,即视为已认可房屋租赁权拍卖之租赁房屋的状态;已认可本次房屋租赁权拍卖仅对房屋租赁权本身进行拍卖,不包括租赁房屋内的物品、装修、设备设施等情况;以及已认可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租房屋的任何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提供的拍租房屋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如有实际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成交款(租金)不作退补。 7、出租房屋租金采取按年结算的方法,即先缴付租金后享有房屋租赁权。付款方式:第一年租金按首年租金成交价缴付指定账户,第二年起的房屋租金,买受人(承租人)务必每年提前30日一次性全额付给委托人(出租人)。 8、本次房屋租赁权的拍卖只确认买受人(承租人)及拍租房屋的首年租金金额,房屋租赁的具体事宜以买受人(承租人)与委托人(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买受人(承租人)须遵守附后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各项条款,《房屋租赁合同》为本《竞买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9、租赁房屋经营范围的审批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办理,****点击查看政府、街道的相关规划;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相关部门的限制和要求。买受人(承租人)经营所需一切许可及相关证照(**、消防、城管、市场监管、税务、卫生防疫等)、水电扩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0、买受人(承租人)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买受人(承租人)必须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遵纪守法、合法、规范、文明经营,若承租方违法经营或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的,则应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与委托人(出租人)无关。买受人(承租人)对承租的房屋的安全责任、租赁房屋的人身安全等自行负责,出现上述情况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原出租的房屋,由承租方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承租方承担。 11、承租方必须服从委托人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考核,并遵循相关规定。 12、买受人(承租人)对拍卖标的处置、使用和利用应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属地的有关规定,并不得超出房屋用途的范围经营。 十一、拍卖标的的移交 1、拍卖成交的,由拍卖人与买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2、买受人付清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由委托人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买受人(承租人)办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标的实物移交手续,买受人(承租人)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凭首年租金、租房履约保证金付款凭证和《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身份证件等,到委托人处申请办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标的实物移交手续,具体实物移交时间、移交方式由委托人确定。标的移交由委托人负责,实物移交日即为风险责任转移时间。 3、标的实物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均由委托人负责结清;标的交付之日起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 4、在移交时存于租赁房屋内的杂物、垃圾以及在拆除时所可能造成墙体、墙面缺损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清扫、修复。 5、买受人(承租人)未按约定交接租赁房屋的,责任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 十二、法律责任 1、免责声明: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的标的品质、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缺陷),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一切以展示看样时的标的现状为准。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不退还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有权单方面的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无条件的收回拍卖标的。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未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或《电子竞价记录》)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 C.买受人不按本《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三、对竞买人或买受人的通知或催告事宜,以其身份证(法人为营业执照)所载的住所为通讯地址邮寄,若身份证(法人为营业执照)所载的住所与实际通讯地址不符,竞买人或买受人须在诚拍网注册登记时上传书面说明(签章);若无书面说明,则视为通讯地址即为其身份证(法人为营业执照)所载的住所地址。因拒收或其他无法送达而退回的,以邮局第一个邮戳所记载的日期视为送**期。 十四、本次拍卖委托人有权因故撤拍、停拍,因撤拍、停拍而造成竞买人损失的,本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相应补偿责任,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五、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六、本项目由**市坎墩街道****点击查看办公室监督 监督电话:胡老师 电话:0574-****点击查看6704 十七、标的详细信息及具****点击查看公司咨询或登陆https://cixi.****点击查看.com/web/home-查阅。 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点击查看 2025年 8 月25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编号: 出租方(甲方):****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点击查看银行坎墩支行 银行帐号: 95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32654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房屋,从事本合同约定的经营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房屋 1.1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坐落于 ,供乙方 使用。该房屋一层房屋建筑面积: ㎡,二层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 ㎡。 乙方已于本合同签署前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了相关证照及其他许可文件办理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是否需要注册地所涉权属证明等),乙方对甲方上述出租的房屋作了充分的了解。 1.2.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期间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授予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或将该房屋的全部/部分转租、转包、出借、抵押或设立其它负担、与其他经营者进行租赁房屋的交换,或就该房屋与第三方**营业或委托第三方经营或由第三方进行承包经营,不得以任何方式令其他主体参与该房屋的经营和使用,如有上述行为,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1.3.该房屋设备、设施、装修装潢状况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告知乙方,并进行实地查看并验收。甲方已明确告知该房屋的性质及用途等相关情况且乙方已明确认可。 1.4.乙方自愿接受本合同签订时及签订后甲方实施或委托第三方实施的物业管理,****点击查看公司施行的物业管理制度以及其它修订或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并按规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点击查看公司规定。 第二条 证照、资质证明 2.1. 该房屋的用途为商业,乙方在该房屋或物业内从事经营活动应具备合法经营权,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侵犯其他第三人的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在经营过程中及时、****点击查看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手续或工作。 2.2.本合同签署的同时或证照办理齐全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进行本合同约定的经营活动所必须的一切证照、许可批复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由甲方留存)等,并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所有证照、批复等真实有效,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3 证照、批复如有不实或为非法取得,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4证照、批复如有变更的,乙方应当及时将更新后证照、批复的复印件送达甲方。如乙方经营依法或有关部门规定需增办相关证照、批复的,乙方需及时办理并将该等证照、批复复印件交给甲方。 第三条 房屋交付及租赁期限 3.1交付日期:双方约定该租赁房屋交付日期为: 2025年 月 日,甲方迟延交付房屋的,交付日依据甲方实际交付之日确定,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乙方未按照交付日期进行接收、办理接收手续的,仍视为甲方已按照约**期交付。 3.2装修期:无。 3.3乙方装修应****点击查看公司的管理,遵守法律法规及该物业的相关规定,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审核的,应事前取得该等合法批准,与装修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的管理费、乙方进行装修的材料费用及其他与装修有关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乙方的装修不得对房屋的任何部位(甲方同意其改建的部位除外)或使用造成影响或损害,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其停止装修,并消除影响、进行修复、赔偿损失。若乙方的装修活动严重违反有关装修规定的,或乙方违反有关装修规定经甲方告知后3日内不予纠正的,或乙方违反有关装修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无条件恢复原状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4房屋租赁期:自交付日起3 年(自 2025年 月 日起至 2028 年 月 日止)。 3.5租赁期限内,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未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3个月的房租支付违约金,并追究违约方的其他责任。 3.6租赁期满之次日,或本合同提前终止之日起15日内,乙方须腾空并将房屋无条件退还甲方,否则,甲方可采用停水、停电等强制性措施;乙方逾期交还房屋期间按原租金三倍向甲方支付占用费。 第四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4.1租金标准: 第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二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4.2租金支付:租金支付采取预付制,1年1付,第一期租金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应至少于每期租期届满前30日支付下一期租金。租赁期3年,租赁期内环比上涨1000元/年。租金支付账户(户名:****点击查看,开户银行: ****点击查看银行坎墩支行 ,账号: 95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32654 。租金和租房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后乙方开具收款收据,不开具增值税发票。 4.3乙方未按照约**期支付租金的,每延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0.1% 向甲方交付滞纳金,延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选择是否解除合同。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则从第31日起,每延迟一日,乙方按未付金额的0.2% 向甲方交付滞纳金。若甲方选择解除合同,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 5.1 乙方向甲方支付租房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 元(大写: 壹万元整 )。 5.2乙方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从该租赁保证金中扣减如下款项: 5.2.1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5.2.2乙方及其相关人员过错造成甲方的损失; 5.2.3乙方依据本合同支付的违约金、滞纳金等; 5.3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进行追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以租赁保证金抵扣上述款项后,乙方应在收到催缴通知日起5日内补足租赁保证金,否则,每延迟一天,按租赁保证金的0.1% 支付滞纳金,迟延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有损失;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则从第31日起,每延迟一日,乙方按租赁保证金的0.2%向甲方交付滞纳金。若甲方选择解除合同,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5.4在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如无违约情形,租赁保证金将由甲方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6.1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至该房屋实际交还甲方之日止,乙方应承担使用/占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费(根****点击查看公司)、水、电等相应费用,并自行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 6.2乙方如需在公共区域内设置灯箱、橱窗广告、其他广告或租用甲方区域进行推广活动等,****点击查看政府相关****点击查看公司的认可,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经营活动管理 7.1乙方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不得影响其他人的正常经营活动。乙方在租赁房屋设置的招牌,****点击查看公司的有关规定。 7.2乙方进行经营活动时,应使用规范的名称、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独家经营权等合法权益,不得进行非法经营。如有此类行为,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3乙方保证其广告及相关设施的合法性,否则应承担广告违法或侵权所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 7.4****点击查看公司有权调整、更改租赁房屋所在的公共区域或其内任一部分,包括公共区域的装修、摆设、间隔、色彩、灯光及其他,但不得影响乙**常营业。 7.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人身损害或其他侵权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与赔偿,若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租赁房屋管理 8.1基于房屋及房屋所在整个物业的管理需要,甲方可在该房屋及物业内安装设施、设备等,并在必要时维修、更换、拆除这些设备和设施。在本合同的履行期间,易耗品(如有)的更换由乙方自行完成。 8.2乙方发现该房屋或附属设施(仅限甲方安装的)出现损坏或故障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对租赁房屋进行必要的修缮及保养工作,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除外。 8.3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该房屋内外的所有设施设备。若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如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对其自行进行的装修和添加的附属设施设备承担维修及保养责任。 8.4若乙方不能全面履行前述责任并因此可能给该房屋或项目造成损害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代为履行,若甲方代为履行维修及保养责任,则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支付。 8.5乙方应按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装修,签订《房屋租赁安全协议》。在装修前,应提前15****点击查看公司提交装修申请及装修方案等,****点击查看公司同****点击查看公司并不因上述同意而须对因设计文件、装修质量等承担任何责任),****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手续,****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公司的各项消防规定。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赔偿或罚款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8.6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或允许他人对该房屋的进出管路、房屋外观、结构体系进行任何改建或增建。 8.7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转租第三人。经甲方同意将该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第三人的,乙方应当在转租合同签署后3日内将该转租合同交甲方备案,且对该等转租与第三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8.8该房屋只可用作符合本合****点击查看政府核准的物业业态规划和功能定位的合法用途,乙方承诺遵守甲方、物业公司、政府发布的或其他在该区域施行的有关物业经营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违反经营或擅自变更房屋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九条 租赁房屋交还 9.1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乙方在租赁屋面的动产自行处理,固定性装修不得拆除、毁坏,甲方不承担作价补偿义务。如固定装修有损坏的,乙方应进行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的,乙方尽量将房屋整体恢复至租赁前状态。 9.2乙方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标的房屋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1个月递交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乙方撤场前,须把所有属于乙方的物品搬离并把房屋整理干净,乙方未搬离物品的,甲方有权处置,同时房屋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9.3租赁期满后(或合同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或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向甲方归还该房屋,若乙方逾期交还该租赁房屋,在无须通知乙方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采取措施(包括停电、停水、停止人员进入等强制措施,或开启该房屋的门锁并更换门锁等)收回该租赁房屋,并自行以任何方式处理其中的财物,将该房屋恢复原状,同时有权向乙方主张采取上述措施产生的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乙方不就其中的财物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若甲方处理的物品中有第三方财产,则乙方应自行向该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而与甲方无关。若因乙方迟延归还该房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无法与其他承租人另行订立或履行租赁合同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4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尚未付清任何应****点击查看公司的款项,****点击查看公司有权扣押或阻止乙方转移其在该房屋或物业的财物,若乙方仍未能在甲方指定时间内付清款项的,甲方有权自行变卖乙方财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财物的所有权为第三方所有、变卖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等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赔偿。 9.5乙方将该房屋作为其营业执照上的住所(工商注册地址)的,乙方承诺:自租赁期满日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日起30日内变更该营业执照上的住所(工商注册地址),将乙方营业执照上的住所(工商注册地址)从该房屋中迁出;否则,甲方除要求乙方继续迁出工商注册地址外,还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 9.6如因承租人原因需要提前退租的,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应按租房履约保证金1倍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作为违约金,合同终止。 第十条 联络与通知 10.1本合同中双方的通讯联络方式为: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10.2本合同中双方的通讯联络方式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讯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变更方承担责任。如果一方依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变更合同主体的,应在变更后5日内将新主体的联系方式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可提前1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而无须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但乙方尚欠付甲方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应付费用的,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作抵扣,剩余部分在所有租赁关系解除后,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营业执照迁出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11.1.1非出于甲方之过错,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将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的; 11.1.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11.1.3非甲方或乙方的过错,导致该房屋被鉴定为危房或者该房屋及其设备、设施遭到毁损,致使本合同条款不能继续履行的; 11.1.4因政府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营业的; 11.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何一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 11.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该等解除不影响甲方因乙方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及条件而向乙方行使任何起诉权利,也不影响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其他违约救济权利,包括从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中扣减因乙方上述违反、不遵守、不履行等违约行为而蒙受的所有损失及损害赔偿; 11.2.1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管理费、租赁保证金、滞纳金、违约金等超过30日的; 11.2.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改变房屋用途或超范围经营,或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违反本合同第七 、第八条有关规定的; 11.2.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的; 11.2.4因乙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不包括乙方已向甲方报备的装修方案而引起的改变; 11.2.5乙方装修交付****点击查看政府部门审批而未批先用的,及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 11.2.6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承诺或保证,经甲方催告后拒不改正或改正不符合甲方要求的; 11.2.7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11.3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致使甲方解除合同或乙方擅自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乙方租赁保证金即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为维护权益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若违约金不足于支付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 11.4因乙方违约,乙方除按照上述承担违约责任外,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仍未予以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采取强制实施停电、停水、停止能源供应及阻止人员进入等措施,因此而导致的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1.5 甲方出现如下情形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维护权益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11.5.1 因甲方原因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甲方应按租房履约保证金1倍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11.6 一方发生违约情况的,守约方有权拒绝履行相关义务,直到违约行为消除。 11.7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12.1因不可预见亦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害,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应在该不可抗力消除后10个工****点击查看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合法证明。 12.2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条款或其他相关规定所发生的损害,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12.3紧急停电、停水或其他非甲方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的非甲方责任事件,致使物业或该租赁房屋不能正常经营,属乙方经营中的合理风险,乙方不得要求减免租金、其他费用及要求赔偿其他损失。 12.4 对于甲方或物业管理针对突发性事件、事故以及依据管理职责并根据管理需要,并发出通知、通告,并依据该通知、通告内容对物业(包括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抢修、检修、检查和保养等工作及因前述工作导致的临时性的包括但不限于停水、停电、暂时封闭相关通道等行为,均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要求减免租金、其他费用或提出索赔。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引起诉讼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4.1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如将该房屋转让的,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14.2如甲方将该房屋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同意该第三方将取代甲方成为租赁合同主体,受让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仍为本合同承租方,本合同继续履行。届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变更文件、办理租赁登记的变更手续、接受受让人对房屋的接收等)。 14.3 双方在此确认,无需事先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甲方可将本合同项下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应当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变更文件。 14.4双方在此确认,无需事先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甲方可将包括该房屋委托给第三方经营管理,乙方应当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变更文件。 14.5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甲、乙双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双方先前达成的所有口头及书面协议。 14.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安全协议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为更好保护甲乙双方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特签订本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署的《经营权租赁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一、甲方根据《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提供房屋及场地供乙方承租使用,租用期间,****点击查看商铺、房屋及场地之消防、治安第一责任人,并承担相应的消防、治安责任;****点击查看商铺、房屋、场地等一切消防安全工作。要加强安全管理,合法经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或其它违法活动。 二、乙方在租用期间,****点击查看商铺、房屋、场地、设施负有全部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对场所的公用设施要自觉维护,一旦损坏将无条件按照现价赔付。 三、乙方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危险品,禁止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严禁使用电气取暖设备,不得使用电炉子等。如擅自存放和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并负责赔偿给甲方等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乙方在租赁场所内安装的固定的电源线路,严禁私自更改或违章搭接并要加装漏电保护器以保证用电安全。如线路必须要更改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实施。若私自接线,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同时甲方有权采取拆除、拉闸停止供电等措施,若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若乙方从事餐饮经营活动,或为使用燃气的租户,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防止煤气中毒,并设专人负责。储存商品、****点击查看商铺严禁使用明火,不得用炉子直接取暖。班后做好当日清理检查工作,做到确保安全。 七、乙方要按消防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确保完好使用。必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房前门前及道路两侧堆放商品杂物等。同时要加大防范工作力度,如乙方防范设施不健全或夜间防范力度不够,以及发生火灾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责,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八、乙方使用水、电焊切割等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并按要求进行作业。严禁切割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体,出现事故或给他人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责,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九、乙方在租赁期间,严禁在租赁场所居住(如果租赁场所有住宿条件的有需要在租赁场所居住的职工或临时用工人员,****点击查看**部门,并接受其管理。职工、家属及更值人员等不得与商品、货物、生产车间混住,必须是独立的储存、生产,独立地居住,有严格的间隔墙、防火墙)。 十、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甲方有权提出责令整改意见,乙方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缴纳罚款、退租或解除合同等,若发生事故造成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若造成甲方损失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十一、对违返上述安全规定的,甲方将对相关人员及乙方进行经济处罚(乙方违反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次),直至解除合同;造成严重后果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该先行协商解决,若协商后未能解决,****点击查看商铺、****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内容,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如出现违约事项追究责任人责任。 “租赁安全协议”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自存档备查。本协议是租赁合同的补充,是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