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海馨商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机关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合肥市海馨商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机关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4-10-18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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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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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4年度机关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27日

采购日期:2024年10月17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

第二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翡翠路5301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蜀鑫路 69 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联系人:陈工/曹工

电话:0551-****点击查看5924/****点击查看6291

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1日17:00(**时间)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蜀鑫路 69 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6291。

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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