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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点击查看2025-2026学年****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5-2026学年物业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内容
****点击查看2025-2026学年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期一年,自2025年8月15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止。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行业。标的名称:****点击查看2025-2026学年物业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
496000元(人民币)
四、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点击查看联合会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点击查看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点击查看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7月2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网上获取。
网上获取文件办理流程:(1)供应商须注明****点击查看2025-2026学年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文件费缴纳凭证、磋商文件领取表发送至****点击查看@163.com,并致电186****点击查看2675获取磋商文件。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3. 采购文件的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本。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时间2025年7月29日下午14: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时间2025年7月29日下午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点击查看花园****点击查看园区三层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晨雨
2.联系方式:186****点击查看2675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2.采购人地址:**市**区荣吉大街2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曹宇斌 022-****点击查看146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科技园A2栋三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点击查看2675
4.****点击查看银行及账号:
名 称:****点击查看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支行
帐 号:12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01
十一、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五.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 联系部门:****点击查看
2. 联系地址:**市**区荣吉大街20号
3. 联 系 人:曹宇斌
4. 联系方式:022-****点击查看1460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点击查看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