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4-JW35-F1015)

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4-JW35-F1015)

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点击查看)

【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4-08】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项目概况: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主要包括清运、下水管道抽污及疏通、供暖运行管理、保洁绿化及设施设备维护工作等(详见招标文件)

**省

**市(具体地址待中标后告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最高限价:最高限价:265.98万元(含暂列金34万元,暂列金为固定报价)。分项限价一:215.98万元(含暂列金20万元,暂列金为固定报价),分项限价二:50万元(含暂列金14万元,暂列金为固定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和分项限价为无效投标;

3.乙方与我部两单位分别签订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以分项报价为准。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点击查看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 年4月 8 日至 4月 15 日,每日上午 9 : 00至 12 : 00 ,下午 14 : 00 至 17 : 00 。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连续3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1月、2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5 年 4 月 29 日 8 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4 月 29 日 9 时 00 分。

(三)投标地点:**省**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 年 4 月 29 日日 9 时 00 分。

(二)开标地点:**省**市(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上发布。

九、现场踏勘

自报名结束之日起第二个工作日上午9时00分统一组织现地踏勘,具体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付先生、林先生

办公电话: 0311-****点击查看7377、****点击查看7376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先生

办公电话:0311-****点击查看7318

邮箱: ****点击查看@163.com(遇有问题可电话或邮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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