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主副食品配送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点击查看某单位主副食品配送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7月19日至8月2日
预算金额:约19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点击查看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六、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以邮件形式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具体流程如下:
1.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人网上递交意见反馈材料(发送至****点击查看@qq.com)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3)意见建议及证明材料
2.提交要求:
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将建议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照序号(1)—(3)顺序制作成1个PDF文件 ,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发送至****点击查看@qq.com。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技术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4.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本公示仅为意向公告,不接受报名。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秦先生
电 话:0510-****点击查看7064
监 督 人:俞先生
电 话:0510-****点击查看7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