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17,300.00 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租金 217300元/年,第一至五年租金不变,第六至十年在前五年租金基础上增长8%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放弃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住宅、商业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100000元。 2、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合同到期后,在承租过程中产生的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调换使用或抵押。对标的物的转租、分租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5、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6、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7、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标的规划用途为_____(参考房产证登记信息),承租方在承租前有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包括后续开展经营所需各项条件等都已知晓,参与竞租时视为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接受标的含有的瑕疵,在被确认为承租人后无论何种原因导致不能开展营业,承租人应当自行承担后果、不得要求出租方进行任何补偿。 8、(√有原承租人)出租标的出租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8.1如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2如非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10、允许承租人进行分割转租,由承租人管理好转租租客,如因转租租客发生安全或其他意外事故,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承租人需转让标的物整体租赁权,则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11、承租方已充分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在改造、装修方面的条款约定,租期到期后涉及改造、装修方面事项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 租期 | 10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装修期3个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