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
致各位供应商:
****点击查看学校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第五章第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三个采购包的“价格分”作出变更。
原内容:以本次全部有效磋商报价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基准价/磋商报价)×25分。
变更后的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5分。
特此更正。
1.参与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https://zfcg.****点击查看.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点击查看财政局
联系科室:****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科
联系电话:0827-****点击查看371
注: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技术参数要求以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为准,请供应商依照“获取采购文件——途径”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