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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区“喝啤酒、吃龙虾、品羊肉、促消费”活动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7月21日
采购日期: 2025年7月24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区**大道与民生****点击查看中心
成交金额:24683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区“喝啤酒、吃龙虾、品羊肉、促消费”活动
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区史河街道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83****点击查看5216
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点击查看广场1#楼D座5层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86****点击查看9789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点击查看广场1#楼D座5层,联系电话:186****点击查看978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点击查看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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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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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