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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2025****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和阅读空间运营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2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人员要求 | 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 1. 具有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3分,满分6分。 本项满分16分。 | 0-16分 |
人员要求 | 一、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 具有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3分,满分6分。 本项满分16分。 | 0-16分 |
2.关于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荣誉奖项修改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或供应商运营的公共****点击查看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或荣誉,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满分12分。”的修改建议。
答:不予修改,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设定“供应商运营的公共文化场馆所获奖项或荣誉”作为评审因素,系基于《**省公共文化空间工程实施方案》(皖文旅发〔2023〕100号)第三条第5点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空间建设运营”的政策导向。供应商运营的公共文化场馆所获奖项或荣誉可直接反映其同类项目的服务效能和实践经验,是衡量供应商能力的关键指标。相较而言,供应商自身综合的奖项或荣誉可能涵盖非文化服务领域成果,难以精准体现其执行本项目的专业化能力。现行评分因素的设置,既确保评审因素与服务质量实质性相关,亦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关于“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要求,同时有效规避以非相关奖项或荣誉虚增评分的风险,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与项目目标的精准对接。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高新区**大道与彩虹路****点击查看家园三期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0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95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 工
电 话:0551-****点击查看9557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