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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门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南轴线硬化路面破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0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1 | **门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南轴线硬化路面破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 ****点击查看 | **省**市老**华山路与北环路交叉口国家**园北院大门西侧一层门面房 | 3800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门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南轴线硬化路面破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10日历天 | 李迎鑫 | B01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11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崔根基、王卫福、刘国垒
四、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的收费标准×65%计取,低于 5000元的按 5000 元收取,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5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开元大道227号瑞博大厦4****点击查看集团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58****点击查看04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89号建设大厦东塔13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7****点击查看030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7****点击查看0308
4、监督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督部门联系人:****点击查看工作部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6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