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办公室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点击查看 招标项目的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18 14:0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办公室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80.11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投标报价,投标人应考虑经济增长物价上涨及自身成本报价,确定下浮幅度
采购需求:
****点击查看**办公室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若为经营型企业须提供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2024-11-18 14:00 (**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咨询。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供应商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点击查看.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点击查看230633ce9.html(“苏采云”**地区客服热线025-****点击查看3744、025-****点击查看3743)。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如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点击查看.212:8280/hodeframe2018 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点击查看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
5.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点击查看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以下情况不适用信用承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格证明材料。
(1)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8.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西善桥北路68号
联系人:于主任
联系电话:159****点击查看6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路158号嘉业国际城3幢409室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52****点击查看58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152****点击查看5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