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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
****点击查看 | **省**市**区兰桂大道377号(2单元5楼2号,3单元5楼3号,3单元6楼2号-15楼2号) | 1,800,000.00元 | 下浮:0.0400%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点击查看)
C****点击查看0000 | 餐饮服务 | 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工作餐 | 食堂以职工就餐服务为主,应保证提供中餐及临时接待服务。供应商应每周制定食谱,提供特色菜品,实现菜品多样化供职工选择。 | 以本项目“3.2.2服务要求”的内容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以本项目“3.2.2服务要求”的内容为准 |
汪毅(采购人代表)、成欣值、李萍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以转账方式向采购人收取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点击查看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点击查看522。
****点击查看财政局地址:**市**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点击查看财政局邮编:641000。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点击查看财政局。)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兰桂大道377号
联系方式:0832-****点击查看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点击查看**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方式:0832-****点击查看00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832-****点击查看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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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