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检验项目委托外送第三方服务(重新招标)

部分检验项目委托外送第三方服务(重新招标)

发布于 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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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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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09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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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点击查看 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2025年度部分检验项目委托外送第三方服务(重新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点击查看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2025年度部分检验项目委托外送第三方服务(重新招标)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按照收费价格的45%进行结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按照收费价格的45%进行结算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

计量单位

1

2025年度部分检验项目委托外送第三方服务(重新招标)

1

按照收费价格的45%进行结算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资格承诺函

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厅文件》(闽财购 〔2024〕6 号) 规定,(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6.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08月26日至2025年09月0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下同)。

6.2获取地点及方式:招标文件购买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内到****点击查看(**市****点击查看广场2号2403室)购买招标资料。(2)获取方式:报名条件(报名时提交,须加盖单位公章)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

6.3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8日 9:00(**时间)

7.2地点:**市****点击查看广场2号2403室 。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8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09月08日9:00(**时间)

地点:**市****点击查看广场2号2403室

9.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点击查看.com)平台上发布,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中路505号

邮编:353000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182****点击查看2248

11、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点击查看广场2号2403室

邮编:353000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599-****点击查看392

公告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