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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租赁内容及标准:
(1)租赁名称及型号:挖掘机(100型)、农用三轮车、运输车(10吨左右)、铲车(30型)。
(2)租赁数量:挖掘机(100型)1台、农用三轮车2辆、运输车(10吨左右)2辆、铲车(30型)1台,所有机械都是含驾驶员、燃油和进出场拖车费。
(3)租赁到场时间:根据村项目理事会需求1天内提供。
(4)使用要求:所有机械、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若出现损坏,由中标方自行承担,机械设备维修时间不计入租赁时间。
2.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
3.本项目最高控制价:100型挖掘机+挖斗最高限价不超过200元/小时、100型挖掘机+锤头最高限价不超过230元/小时、中途转场拖车费按次数计算,每次不超过400元;农用三轮车最高限价不超过200元/天;运输车最高限价不超过900元/天;30型铲车最高限价不超过900元/天。
4.交货地点:百花村、**村范围,由项目理事会指定地点交货验收(以车辆不能通行为止)。
5.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根据项目理事会需求供货,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条件下可分批次供货,同时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6.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点击查看村民委员会。如有违法行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付款条件及进度:付款实行次月结账制,供货方将当月供应物资进行汇总结算,次月提供销售发票原件(增值税专票),供应合同复印件、资金审批表,经村、镇逐级审核签字,报县主管部门审批后付款。
8.质量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验收中出现质量问题,不予验收结算,并由中选单位承担一切损失。
二、投标条件:
(一)投标单位或个人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2.参加本次公开询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项目建设的黑名单中。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其它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机械租赁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报名时须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正本或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废标,不参与比选。
2.投标人须为机械设备和随机械带的操作人员,由投标方按相关要求购买保险。
3.投标人随机械带的操作人员,须承诺使用来复镇本地劳动力。
4.投标人随机械带的操作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操作证件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拟提供器械现状照片。
三、公告时间
自【2025年08月08日9时00分至2025年08月14日18时00分】(**时间),5个工作日。
四、询价时间
提交《报价表》时间:自【2025年08月15日9时00分至2025年08月15日12时00分】,提交地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
五、评标办法
评标时间由以工代赈农推自建项目理事会自行确定(投标方不在现场等候评标),评标办法按《租购聘工作方案》进行评比,采取综合评分法,通过综合条件以及基层治理因素评分,按分排序,通过表决后在镇、村公开栏公示,不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村联合项目理事会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6320
监督电话:****点击查看纪委0831-****点击查看812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村联合项目理事会
2025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