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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养路工区2025年料厂场地租赁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次比选项目**县养路工区2025年料厂场地租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比选人为****点击查看**区养路工区(以下简称:“比选人“),受比选人的委托,****点击查看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
2.项目概况及比选内容
2.1比选范围:本次比选为**县养路工区料厂场地租赁。
2.2项目基本概况:****点击查看现有**养护工区闲置料厂场地一处,位于107国道东侧,房屋面积316.66平米,场地面积4728.51平米,拟将上述房屋对外出租。
2.3租赁期:3年。
3.1本次比****点击查看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2比选申请人比****点击查看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比选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4月29日到2025年5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5:00(**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到****点击查看**办事处(**市**区未来金融港2号楼21层2112室)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及加盖单位公章的A4单面复印件一套:
(1)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非三证合一的需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5、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5.1递交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30(**时间),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市**区未来金融港2号楼21层2114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6.比选结果通知
比选人将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比选结果将在发布比选公告的同一媒体上发布。
7.本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站上发布,申请人因轻信其他媒体而造成的损失,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概不负责。
联系方式
比选人:****点击查看**区养路工区
地 址:****点击查看**区养路工区
联系人:陈苗
电话:159****点击查看1657
比选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建设南大街269****点击查看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办事处地址:**市**区未来金融港2号楼21层2112室
联 系 人:赵志浩
电 话:0312-****点击查看266
电子邮箱 :****点击查看@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