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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203.306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服务时间 | 投标保证金 |
1 | ****点击查看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 1批 |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 20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要求的方式:整个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类别:服务类,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批发业。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无效:
(1)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本项目服务全部由投标人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若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无效。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否则投标无效(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投标人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点击查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4日 至 2025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欲参与合同包的文件费用后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未按规定方式获取文件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后可免费在线预览招标(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点击查看-9899。(按以上方式获取文件后,如需纸质版,请联系代理机构索取)
方式: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欲参与合同包的文件费用后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未按规定方式获取文件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后可免费在线预览招标(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点击查看-9899。(按以上方式获取文件后,如需纸质版,请联系代理机构索取)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4日 09点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4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南路81****点击查看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平台开标厅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的,****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8.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信用**”网站(credit.****点击查看.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8.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8.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8.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金鼎巷2号
联系方式:徐警官0592-****点击查看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南路81****点击查看银行大厦18楼
联系方式:王海舰0592-****点击查看7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舰
电 话: 0592-****点击查看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