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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高铁基础设施段伙食团业务外包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本招标项目:****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高铁基础设施段伙食团业务外包招标项目。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高铁基础设施段,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序号 | 包 件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不含税)税) | 备 注 |
1 | **高铁基础设施段伙食团业务外包招标 | 项 | 1 | ****点击查看300.00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3.2.不接受第三方代理机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具有人力**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明;
3.4.投标人须提供从事过近2年同类业务外包服务的证明(需提供相应业务签订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提供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1年对“单位行贿”的查询结果截图;
3.6.投标单位近3年无不良信誉及反映记录,服务质量总体评价良好;
3.7.凡****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或相关业务有过法律纠纷或信誉不良的或拖欠相关费用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3.8其它投标人资质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4日20时00分至2025年5月19日20时00分(**时间)前以线上方式进行公开报名、获取标书。
4.2投标人均可通过公开报名方式于2025年5月19日20时00分前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电子版、标书费回执单扫描电子版发送至****点击查看@163.com,逾期发送、未发送指定邮箱或者未按照要求发送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类型:项目名称或编号、包件号,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4.4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内容
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必须分开交纳。标书费、保证金、招标代理服****点击查看银行账户汇入****点击查看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及个人汇款):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纳税人识别号:91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104****点击查看32414
点击查看(**省**市**区**路72****点击查看宾馆13楼)。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形式函告****点击查看。
本项目定于2025年5月30日09 时30分(**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省**市**区**路72****点击查看宾馆13楼。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国铁集团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点击查看.cn/)。上述各项时间及开标地点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招标人:****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高铁基础设施段
地 址:**省**市**区三角线路**高铁基础设施段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0931-****点击查看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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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区民主东路383号金轮大厦
联系人:薛工
电话:0931-****点击查看017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163.com
****点击查看纪检监督电话:
市电:0931-****点击查看168 路电:071-26168
9.1 ****点击查看异议受理:
徐工 电话:0931-****点击查看760 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9.2 ****点击查看异议受理须知:
9.2.1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2.2 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点击查看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