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2025-JKEEJD-F1004)(第1、2、3包)

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2025-JKEEJD-F1004)(第1、2、3包)

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点击查看)意向公开

我部拟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选择3家供应商为我部提供相关服务,3包可兼投不可兼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项目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项目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现将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概况:

(一)各类副食品,包括但不限于肉禽、水产、果蔬、蛋奶、调料、饮料等食品原料,含成品、半成品。其中01包范围为禽肉类、蔬菜类、水果类、水产类、调料干货类、冻货类、油蛋类等;02包范围为新鲜或者冷冻的畜肉、禽肉、海产品、淡水产品、新鲜蔬菜、水果、蛋类、新鲜食用菌(金针菇、平菇、鲜香菇等)、新鲜豆制品(鲜豆腐、豆腐干、豆腐皮等),03包范围为奶及奶制品、干菜、菌藻类、干果、调料、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带有预包装食品标签,如方便面、饼干、面包、饮料、火腿肠、火锅底料等),以及其他不属于02包的产品。01包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时,以**市任**刘庄路与琵琶****点击查看超市为基准价,报下浮费率。02包、03包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时,以**市****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超市的副食品价格为基准价,报下浮费率。

01包定价原则:按照先定价后供货的原则,按照同品牌、同质量、同规格产品以**市任**刘庄路与琵琶****点击查看超市(优先)、**市任****点击查看楼中路17****点击查看超市**城店副食品零售价格(特价/折扣/促销商品参考原价)为基准价,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下浮后,与****点击查看委员会网站公布的《居民生活消费(食)品零售价格监测报表》****点击查看超市价格下浮后对比,以价格较低者为阶段结算价格;三者均未询到,****点击查看超市、市场副食品零售价格为基准价,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下浮后为阶段结算价格。结算价格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分,该询价周期内执行此结算价格,直至下次询价定价完成后执行新的结算价格。为考察食品价格和质量,询价人员可以根据需要在询价过程采购一定样品,每次询价过程中采购的金额不超过1000元,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02包、03包定价原则:按照先定价后供货的原则,同品牌、同质量、同规格的产品,将**市****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超市的副食品价格(特价商品参考原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比例下浮后,与**市**区文艺路80****点击查看超市的副食品零售价格(特价商品参考原价)下浮合同约定比例后进行对比,取两者较低者为阶段结算价格。****点击查看超市未涵盖的品种或品牌、质量、规格及配送条件确不具备的产品,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市塔湾农贸批发市场或其他正规大型农贸批发市场的当日批发价,仍无法满足需求的,配送价格不得高于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自营专区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下浮后的结算价格。结算价格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分。该询价周期内执行此结算价格,直至下次询价定价完成后执行新的结算价格。为考察食品价格和质量,询价人员可以根据需要在询价过程采购一定样品,每次询价过程中采购的金额不超过1000元,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约586.37万元(其中01包187万元,02包200万元,03包199.37万元)人民币,以实际配送情况为准。服务期限为一年,01包服务地址为**省**市,02包、03包服务地址为****点击查看市。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公司资质:中标方需执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单位信誉: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等国家权威部门列入失信惩罚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名单以及相关行业黑名单。

3.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中标方必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中标方,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示时间

2025年7月3日至7月17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6:30)。

五、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邮寄、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538-****点击查看733

地 址:**省**市

七、采购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538-****点击查看737

地 址:**省**市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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