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荆楚商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武汉新荆楚好社区便利生活超市蔬菜水果第三批采购公告

湖北省新荆楚商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武汉新荆楚好社区便利生活超市蔬菜水果第三批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5-08-26

招标详情

湖北省新荆楚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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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9日 07:18 ** 标题已修改

****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超市开业规范正常运行,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的方式选择资质优良、管理完善、货品新鲜并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进行货物供应、配送及售后服务。

根据****点击查看有关规定,****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超市将对综合类食材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超市食材(供货时间: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0日结束)

综合类(蔬菜、豆制品、蛋品、鱼虾类、牛肉、熟肉制品、家禽类、水果、部分调料等);

本项目总预算798万元,主要内容为:

食堂食材蔬菜类(包括蔬菜及食用菌、蔬菜加工品、豆腐及豆制品、谷物细粉、薯、豆等植物加工品等)、畜禽肉类(包括畜禽肉、熟肉制品等)、干货及其他类(包括干货调味品、水果坚果加工品、水产品、乳制品、禽蛋、植物油及其制品、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等)

★一、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备注

肉类

1

畜禽肉

猪肉(核心产品)、鸡肉、鸭肉(剑鸭)、羊肉、牛肉、兔肉、鹅肉、鸽子肉等畜禽肉

2

熟肉制品

蒸煮香肠制品、熏肉制品、酱卤烧烤肉制品等熟肉制品

蔬菜类

1

蔬菜

小白菜、大白菜、凤尾、芹菜、菠菜、儿菜、青油菜、红油菜、厚皮菜、白萝卜、胡萝卜、西红柿、小青椒、大青椒、甜椒、四季豆、豇豆、娃娃菜、韭黄、韭菜、折耳根、茼蒿、香菜、大葱、小葱、山药、香蒜苗、碗豆尖、藕、土豆、丝瓜、黄瓜、冬瓜、油麦菜、西兰花、花菜、冬寒菜、空心菜、红苕尖、生菜、芦笋、青笋、玉米、大黄姜、小黄姜、南瓜、芋儿、洋葱、蒜苔、荷兰豆、黄豆芽、绿豆芽、茄子等蔬菜

2

蔬菜加工品

冷冻蔬菜、暂时保藏蔬菜等蔬菜加工品

3

食用菌

平菇、杏鲍菇、金针菇、黑鸡枞菌、牛肝菌、羊肚菌、茶树菇、虫草花、小鸡菇、口蘑、竹荪、姬松茸、球盖姑、鹿茸菇等食用菌

4

谷物细粉

小麦粉、糯米粉、玉米粉、澄面粉、燕麦粉等谷物细粉

5

豆腐及豆制品

豆腐、豆腐皮、豆腐干、豆腐脑、豆花、干腐竹、干豆筋、干豆结等豆腐及豆制品

6

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

红薯加工品、马铃薯加工品、其他豆类植物加工品等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

其他食材

1

碾压谷物及谷物加工品

燕麦片、全麦片、玉米片、大麦片、黑麦片、碾压大米片、碾压玉米片、碾压黑麦片、碾米加工品、磨粉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等等碾压谷物及谷物加工品

2

水果坚果加工品

浆果类水果、核果类水果、仁果类水果、柑橘类水果等,及水果加工品和坚果加工品等水果坚果加工品

3

禽蛋

鸡蛋、鸭蛋、鹅蛋等禽蛋

4

水产品

鱼、虾等水产动物类,海带、紫菜等水产植物类,水产加工品等水产品

5

植物油及其制品

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芝麻油、玉米油等植物油及其制品

6

乳制品

液体乳类、乳粉类、乳脂肪类、干酪类及其他乳制品

7

干货调味品及其他

胡椒、花椒、干辣椒、八角、小茴香、桂皮、草果等香辛料类,姜蒜类及其他干货调味品,豆瓣酱、酱油、醋、料酒及其他

备注:1.产品种类众多,本表仅列举部分常见食材,项目实际采购的品种不限于表内,没有一一列举到的产品也可根据实际采购需求确定和结算。2.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行业:工业;农、林、牧、渔业。


二、采购方式: 最低价中标(所有报价均为含税价)。


三、采购内容:食材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中的规定,且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所有蔬菜需有农残检测合格证;其他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产品质量要求

1.总体要求

供货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质量要求执行,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动物检验检疫合格标准。

供应商所供应食材应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标准》及其他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与要求,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与要求,国家有出台新标准、更高标准时,以新标准、更高标准为准,供应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时的数量(重量)、质量、卫生和安全。

本项目全部食品、食材禁止使用含有瘦肉精、兴奋剂的食品和添加剂,投标人应完全尊重采购人的要求以及行业惯例和要求,确保所供应食品中不出现含上述类似违禁添加剂。

2.畜禽肉类产品质量要求

所有配送的畜禽类产品应严格执行兽医检疫制度,屠宰和加工企业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操作规范相关标准。热鲜肉是当日凌晨屠宰、清晨上市,未经直接冷却处理的产品,屠宰至开始配送时间一般不超过4个小时,运输环境温度保持在0℃-4℃,湿度控制在80%-90%的热鲜肉;冷鲜肉是对屠宰后的畜胴体迅速进行冷却处理,使胴****点击查看中心为测量点)在24小时内降为0~4℃,并在后续加工、流通和销售过程中始终保持0~4℃范围内的冷鲜肉。热鲜肉肌体鲜红、色泽明亮、肉质紧密,保留原有风味,富含较高营养价值,热鲜肉在当日加工食用;冷鲜肉感官湿润,触摸柔软有弹性,加工易入味,口感滑腻鲜嫩,在-2~5℃温度下可保存七天。

猪肉质量要求:猪肉必须是去头、蹄、肚杂的鲜猪肉,新鲜无异味,不得有病猪、死猪、公母种猪肉。应具并有有效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和加盖的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验讫印章,****点击查看屠宰场加盖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出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产品标准符合:GB/T 9959.2-2008《分割鲜、冻猪瘦肉》或GB/T 9959.1-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GB 31650-2019和GB 31650.1-2022《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且肉食品需新鲜无质变。

牛、羊、兔、禽等其它家畜、家禽应来源于正规供应渠道的新鲜产品,有当日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鸡、鸭、鹅、兔必须是去毛、去肠肚的整只。

3.熟肉制品质量要求

所有熟肉制品应使用新鲜食材制作,并符合GB 29921-2021《食品安**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07-2021《食品安**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要求。防腐剂类检测、工业染料检测、氯霉素检测、动物源性成分检测均应符合国家最新有关强制性标准。

熟肉制品是指以鲜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选料、修整、腌制、调味、成型、熟化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肉类加工食品。

4.蔬菜、蔬菜加工品质量要求

(1)蔬菜类产品农药残留符合GB 2763-2021和GB 2763.1-2022《食品安**家标准 农残最大残留限量》要求,配送时提供具有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的报告。

(2)蔬菜产品必须新鲜,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当日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并按相关规定配送前采样送检。

(3)蔬菜加工品

①指经过快速冷冻处理,以保持其原有营养成分和新鲜度的蔬菜。

②原料要求:应使用新鲜、无病虫害、无变质的蔬菜作为原料,并确保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③清洗消毒:原料应经过充分的清洗和消毒处理,以去除表面的污垢、农药残留和微生物。

④快速冷冻:采用快速冷冻技术,使蔬菜在短时间内达到-18℃或更低温度,以保持其原有营养成分和新鲜度。

⑤包装标识:产品应进行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家信息等内容。

⑥感官要求:速冻蔬菜应具有原有的色泽、香气和口感,无异味,无不良杂质。

⑦食品添加剂:速冻蔬菜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使用任何违禁添加剂。

5.食用菌质量要求

食用菌及其制品应符合GB 7096-2014《食品安**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要求。

食用菌及其制品应菌种纯正,无杂菌污染,菌丝有**,生长均匀整齐,连接成块,既有弹性,菌丝粗壮,菌龄适宜,菌丝不老化变色,无吐黄水现象,无原基和菌菇形成。

6.谷物细粉质量要求

(1)小麦粉质量标准:精制粉。

面粉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手捻捏时呈细粉末状,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无异味。用手摸取时,手心有较大的凉爽感,握紧时成团。味道淡而微甜。

加工精度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粉麸色泽,水分≤14.0%,灰分≤0.70%,粗细度全通过CB36号筛,留存CB42号筛的不超过10.0%,面筋质(以湿度计)≥26.0%,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磁性金属场(g/Kg)≤0.003g/Kg,含砂量≤0.02,色泽、气味、口味正常。

(2)糯米粉质量标准:

峰值黏度:1级≥600BU,2级≥400BU,3级≥200BU,4级<200BU;

糊化温度:1级≤65℃,2级≤65℃,3级≤66℃,4级>66℃;

灰分:1、2级≤0.4%,3、4级≤0.6%;

细度:1、2级≥99%,3、4级≥95%;

白度:1、2级≥88%,3、4级≥86%;

斑点/(个/cm2):1、2级≤4%,3、4级≤6%;

直链淀粉含量≤4%;

含砂量≤0.02%;

磁性金属物含量≤0.003(g/kg)。

(3)玉米粉质量标准:

粒度:细面不超过75um;

含水率:不超过14%;

水解发米率:不低于90%;

破解率:<4.5%;

表观粒度:3mm-8mm;

甜度:不超过11-12%。

(4)澄面粉质量标准:

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标签上的内容齐全,如商品名称、配料表、质量等级、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色泽鲜而白,杂质少,无异味;

用手搓捏袋中澄面粉,能听到比较大的“咔咔”声,不能含有滑石粉、小麦面粉或玉米面粉;

用手抓半把澄面粉,用手紧握,松手能散,用拇指和食指捏一点澄粉粉末,反复搓捻感受光滑细腻;

取少量澄粉送入口中无异味,细嚼不牙碜。

(5)燕麦粉质量标准:

酸碱度:PH应在4.5-7.5之间;

水不溶物:<1.5%;

灰分:<1.5%;

外观质量:外观要求光洁、圆整、质感细腻;

水分:<15%;

原料:应为高品质的燕麦,无杂质、病虫害或腐烂的痕迹;

无有害成分:粉末中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如汞、砷、**等;

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家标准》的规定。

(6)每批货有效期:到货验收之日起保质期剩余二分之一以上。

(7)包装要求:用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使用为原则。包装标识清楚,如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

(8)每批货均需附第三方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配送时提供《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9)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食品安全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标准。

(10)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11)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中标人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中标人承担,并依照合同承担责任。若发生类似情况两次以上,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2)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7.豆腐及豆制品

(1)所有豆制品应符合GB 2712-2014《食品安**家标准 豆制品》要求。

(2)豆腐:颜色为淡黄色或白色;边角完整,不凹凸;口感细嫩,软硬适宜;醇香无杂质、无异味,有生产日期和生产厂家。

8.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验收标准:按照GB 2713-2015《食品安**家标准淀粉制品》和GB 2762-2022《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执行。

(3)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4)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中标人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中标人承担,并依照合同承担责任。若发生类似情况两次以上,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9.谷物及谷物加工品质量要求

(1)感官要求

外观:颜色应具有该品种谷物应有的色泽,无明显变色、发霉、生虫等现象;颗粒应饱满、均匀,无明显破碎、残缺,对于粉末状产品,应无结块。

气味与口味:具有谷物本身特有的气味,无异味、霉味、哈喇味等不良气味,口感纯正,无酸败、苦涩等不良味道。

(2)理化指标

水分:不同谷物加工品水分要求有差异,一般大米水分含量在13%-15%,面粉在12%-14%,水分过高易霉变,过低影响口感和品质。

粗细度:如面粉有不同的粗细度等级,全麦粉较粗,富强粉较细;玉米粉、燕麦片等也有相应粗细标准,以满足不同烹饪和食用需求。

灰分:反映谷物加工品中矿物质含量,一般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过高可能杂质多或加工工艺有问题。

含砂量与磁性金属物:含砂量应极低,磁性金属物不得检出或控制在极微量水平,否则影响食用安全和口感。

(3)卫生指标

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不得检出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菌。

有害物质限量:铅、镉、汞、砷等重金属含量应在安全限量内;黄曲霉毒素等真菌毒素限量需符合国家标准。

(4)营养指标

蛋白质:不同谷物加工品蛋白质含量不同,如小麦粉蛋白质含量一般在11%左右,可通过凯氏定氮法等检测。

脂肪:玉米粉、燕麦片等脂肪含量有一定范围,影响产品的能量和风味,一般用索氏抽提法检测。

碳水化合物:是主要成分,包括淀粉、膳食纤维等,膳食纤维含量对产品的健康价值有影响。

(5)其他指标

标签标识:应清晰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生产厂家等信息,特殊营养成分或添加物也需明确标注。

添加剂使用:若添加防腐剂、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10.水果坚果加工品质量要求

(1)水果质量要求

①外观方面

形状:具有该品种水果典型的形状,无明显畸形,如苹果应呈圆形或椭圆形,无歪斜、扭曲等现象。

色泽:呈现该品种成熟时应有的颜色,色泽均匀,如香蕉应为鲜黄色,无青皮、黑斑等。

表皮:表面光滑,无明显机械损伤、病虫害斑、裂纹、软烂等,如橙子表皮应无疮痂、溃疡等病斑。

大小:大小均匀,符合该品种的规格标准,同一批水果中大小差异不宜过大,如巨峰葡萄果粒大小应较为一致。

②口感方面

甜度:达到该品种成熟时应有的甜度,一般用糖度计测量,如西瓜糖度通常在10度以上。

酸度:具有适宜的酸度,与甜度相互协调,使口感丰富,如柠檬虽酸,但优质柠檬酸度纯正,无杂味。

脆度或软度:质地符合品种特性,如梨应口感脆爽,水蜜桃应柔软多汁,无过硬或过软现象。

纤维感:纤维含量适中,无过多粗糙纤维,如猕猴桃果肉纤维细腻,咀嚼时无渣感。

③内在品质方面

新鲜度:果肉饱满,果梗鲜绿,水分充足,无萎蔫、失水现象,如草莓捏起来应富有弹性,而非发软干瘪。

成熟度:成熟度适宜,不过生也不过熟,过生的水果口感酸涩,过熟则易腐烂变质,如芒果成熟时香气浓郁,按压有轻微弹性。

无异味:无发酵味、酒精味、腐臭味等不良气味,如荔枝无酸败、变味等情况。

④安全卫生方面

农药残留:农药残留量符合国家标准,不得检出禁用农药,常见农药残留如毒死蜱、氯氰菊酯等要在安全限量内。

重金属含量:铅、镉、汞、砷等重金属含量不超标,保障食用安全。

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符合相关标准,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2)水果坚果加工品

①感官要求

外观:形态完整,无明显破损、残缺,大小均匀,颜色自然,符合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无变色、霉斑、虫蛀迹象。

气味与口味:具有产品本身应有的香气和风味,无异味、霉味、哈喇味,口感纯正,无酸败、苦涩、焦糊等不良味道。

②理化指标

水分:水果干制品一般在15%以下,坚果加工品通常在8%以下,具体因产品而异。

糖分:果脯、蜜饯等含糖量有一定标准,一般在40%-70%,水果脆片等低糖产品则要求糖分含量较低。

酸价和过氧化值:坚果加工品中油脂易氧化,酸价和过氧化值需符合相应标准,如酸价一般不超过3mg/g,过氧化值不超过0.25g/100g。

盐分:盐焗坚果等咸味产品有规定的盐分范围,一般在1%-5%。

③卫生指标

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等有严格限量要求,致病菌如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不得检出。

有害物质限量:铅、镉、汞、砷等重金属含量需在安全范围内,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不得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最大残留限量,黄曲霉毒素等真菌毒素含量要符合要求。

添加剂使用:使用的防腐剂、着色剂、甜味剂等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④营养指标

营养成分含量:标注的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膳食纤维、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成分含量应与实际相符,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营养声称和功能声称:若产品有营养声称或功能声称,如“高纤维”“富含维生素C”等,需有科学依据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⑤其他指标

标签标识:应清晰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生产厂家等信息,有特殊营养成分或添加物也需明确标注。

包装完整性:包装应密封良好,无破损、泄漏,能有效保护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在规定储存条件下保持产品品质稳定。

11.禽蛋类质量要求

(1)感官要求

外观:蛋壳应清洁、完整,无裂纹、无破损、无霉斑,表面光滑;对于皮蛋等再制蛋,外壳包泥或涂料应均匀洁净。

色泽: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橙红色,不同品种的禽蛋有其相应的颜色特点,如鸡蛋多为白色或褐色,鸭蛋多为青色或白色等;再制蛋如皮蛋的蛋白呈青褐、棕褐或棕黄色,蛋黄呈深浅不同的墨绿色或黄色。

气味:具有禽蛋本身固有的气味,无异味、臭味、霉味等。

状态:摇晃时无明显晃动声;打开后,蛋黄应凸起完整、有韧性,****点击查看中心位置,蛋白稀稠分明,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2)理化指标

重量:不同品种和等级的禽蛋有不同的重量要求,如鸡蛋一般可分为5个重量等级。

蛋壳强度:国际上要求蛋竖放时,在2.94×10Pa(30个大气压)压下不破裂,2.65-3.5×10Pa的压力下,破蛋率不超过1%。

蛋壳厚度:一般应保持在0.35mm以上。

哈夫单位:是衡量蛋品新鲜度的重要指标,新鲜蛋哈夫单位通常在70-82之间。

营养成分:蛋白质含量一般鸡蛋≥11.0g/100g,还对硒、锌等微量元素含量有一定要求。

(3)卫生指标

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需符合相关标准,不得检出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菌。

有害物质限量:铅、镉、汞、砷等重金属含量应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符合农业部相关公告的要求。

12.水产品质量要求

(1)鲜度要求

鱼类:体表有**,鳞片完整且不易脱落,鳃丝鲜红或暗红,黏液透明无异味,眼球饱满突出、角膜透明,肌肉有弹性,指压后凹陷能迅速恢复。

虾类:体表清洁,色泽正常,虾体完整,头胸甲与体节间连接紧密,尾扇舒展,肌肉紧密有弹性,具有鲜虾固有的气味。

蟹类:外壳坚硬有**,脐部饱满,蟹足有力,活动自如,鳃丝清晰、白色或淡黄色,无异味,肉质饱满有弹性。

贝类:外壳完整,无破损,双壳贝类紧闭或触之立即闭合,单壳贝类肉质饱满,无异味,有正常的海水腥味。

(2)外观要求

体型:具有该品种应有的体型,无畸形、残缺,大小均匀。

色泽:体色自然,符合其品种特征,无变色、褪色、白化等异常现象。

体表:无损伤、溃疡、寄生虫附着,无明显的黏液过多或黏液发臭等情况。

(3)理化指标

水分:不同种类的水产品有不同的水分含量要求,一般鲜鱼的水分含量在70% 80%左右,虾类在75% 85%左右。

蛋白质:一般鱼类蛋白质含量在15% 25%,虾蟹类在17% 22%,贝类在10% 18%。

组胺:青皮红肉鱼类如鲐鱼、鲅鱼等组胺含量应不超过100mg/100g,其他鱼类不超过30mg/100g。

挥发性盐基氮:一级鲜度鱼类一般不超过15mg/100g,二级鲜度不超过20mg/100g。

(4)安全卫生指标

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有严格限量要求,不得检出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等致病菌。

有害物质限量:汞、镉、铅、砷等重金属含量应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兽药残留不得检出;多氯联苯、二噁英等污染物含量符合相关标准。

环境污染物:不得含有石油烃、农药残留等其他环境污染物,或其含量在安全限量范围内。

13.植物油及其制品质量要求

(1)感官要求

色泽:具有该品种植物油应有的色泽,如大豆油为浅黄色,菜籽油为深黄色等,颜色均匀,无明显异常色泽。

气味、滋味:具有植物油本身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哈喇味及其他异味。

透明度:澄清、透明,无浑浊、悬浮物及沉淀物。

状态:常温下呈液态,无凝固、分层、结冻等现象,对于一些含有添加剂或经过特殊加工的植物油制品,如植物奶油等,应具有相应产品应有的形态和质地。

(2)理化指标

相对密度:不同植物油有特定的相对密度范围,如大豆油为0.919~0.925,可作为评定油脂纯度以及品质变化的参考依据。

折光指数:每一种植物油都有特征的折光指数,如米糠油在40℃下的折光指数有其特定范围。

碘值:反映油脂中不饱和键的多少,碘值高,不饱和键多,易氧化酸败,如大豆油碘值为124-139g/100g。

皂化值:用以评定油脂的品质和油脂脂肪酸的性质,不同植物油皂化值不同,大豆油的皂化值为189-195mg/g。

酸值:反映油脂中游离脂肪酸的含量,一般新投入的植物油酸价要低于3mg/g。

过氧化值:是衡量油脂氧化程度的指标,新投入的植物油过氧化值要低于0.25g/100g。

不皂化物:含量通常有一定限制,如大豆油不皂化物≤15g/kg。

(3)安全卫生指标

有害物质限量:铅、砷、汞、镉等重金属含量不得超过GB 2762-2022《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的限量;苯并芘、多环芳烃等污染物含量符合相关标准。

农药残留:不得检出国家禁用的农药,其他农药残留量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家标准。

溶剂残留量:对于浸出法生产的植物油,溶剂残留量有严格限制,如浸出成品大豆油一级、二级不得检出。

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等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不得检出致病菌。

对于植物油制品,除了符合上述植物油的一般质量要求外,还有以下特殊要求:

植物奶油:要求有良好的可塑性、延展性、乳化稳定性,熔点、稠度等指标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反式脂肪酸含量有严格限制。

油炸植物油制品:如油炸薯片、油炸方便面等所用的植物油,除满足植物油的基本要求外,还需关注其在油炸过程中的稳定性,如极性组分含量要符合规定。

14.乳制品质量要求

(1)感官要求

色泽:奶粉应为均匀一致的乳黄色,液态奶为乳白色或微黄色,酸奶颜色依品种而异,如原味酸奶呈乳白色或淡黄色,风味酸奶有相应添加物的色泽,且色泽均匀,无变色、变色斑等现象。

气味和滋味:具有乳及乳制品特有的乳香和滋味,无异味、酸败味、焦糊味等。奶粉冲调后口感细腻,液态奶口感纯正,酸奶酸甜适中、口感细腻。

组织状态:奶粉应干燥、松散、无结块,颗粒均匀;液态奶均匀一致,无沉淀、分层、絮凝现象;酸奶质地均匀细腻,无气泡,凝固型酸奶呈均匀的凝胶状,搅拌型酸奶呈均匀的半流体状。

(2)理化指标

蛋白质:牛奶中蛋白质含量一般≥2.9g/100g,酸奶蛋白质含量≥2.3g/100g,奶粉蛋白质含量依不同产品类型有所差异。

脂肪:全脂牛奶脂肪含量一般在3.1g/100g以上,酸奶脂肪含量通常≥2.5g/100g,脱脂奶粉脂肪含量一般≤1.5%。

非脂乳固体:牛奶非脂乳固体含量≥8.1g/100g,确保乳制品的营养和品质。

酸度:牛奶的酸度一般为16-18°T,酸奶的酸度通常在70-110°T之间。

乳糖:乳制品中乳糖含量需符合相应标准。

(3)安全卫生指标

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有严格限量,如巴氏杀菌乳菌落总数≤300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菌。

有害物质限量:铅、汞、镉、砷等重金属含量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黄曲霉毒素M等真菌毒素限量符合标准;亚硝酸盐含量极低,一般不得超过0.2mg/kg。

兽药残留:不得检出氯霉素等禁用兽药,其他兽药残留如青霉素、四环素等符合相应限量要求。

添加剂使用:防腐剂、甜味剂、着色剂等添加剂的使用种类和限量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如酸奶中允许使用的增稠剂有严格的使用范围和限量。

15.干货调味质量要求

(1)感官要求

色泽: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如花椒呈红棕色或紫红色,八角呈棕红色或深褐色,桂皮呈红棕色或黑褐色等,颜色均匀,无变色、发霉等异常色泽。

气味:有纯正、浓郁的固有香气,无异味、哈喇味、霉味等,如胡椒粉有辛辣刺鼻的胡椒香气,五香粉有多种香料混合的浓郁香气。

形态:形态完整,无明显破碎、残缺,颗粒或粉末均匀,如茴香籽颗粒饱满,孜然粒大小均匀;粉末状的干货调味品如辣椒粉、姜粉等应松散,无结块现象。

杂质:无肉眼可见的杂质,如砂石、泥土、金属屑等。

(2)理化指标

水分:一般要求水分含量较低,以防止微生物生长和变质,如花椒的水分含量通常不超过14%,八角的水分含量不超过12%。

灰分:反映干货调味品中无机杂质的含量,有一定的限量要求,如桂皮的总灰分一般不超过7%。

挥发油:挥发油含量是衡量一些香辛料品质的重要指标,如丁香的挥发油含量不得少于16.0%(ml/g),它决定着香料的香气强度和风味。

辣度:对于辣椒等辛辣类干货调味品,辣度有一定的标准范围,常用史高维尔指标(SHU)来衡量,如小米辣的辣度一般在30000-50000 SHU。

(3)安全卫生指标

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有严格限量,不得检出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菌。

有害物质限量:铅、汞、砷、镉等重金属含量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黄曲霉毒素等真菌毒素含量不得超过相应标准。

农药残留:不得检出国家禁用的农药,其他农药残留量应符合食品安**家标准。

(4)相关调味品具体质量要求

①豆瓣酱的质量要求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如GB 2718-2014《食品安**家标准 酿造酱》等。

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无霉变、无异味,且经过严格筛选和清洗。

感官要求

- 色泽:具有正常的色泽,如优质的豆瓣酱通常呈红褐色或棕褐色,油润有**。

- 气味:有浓郁的豆香和酱香,无异味、无腥味。

- 滋味:口感鲜美,咸甜适中,辣味柔和,无苦涩、发苦或其他怪味。

- 外观:豆瓣颗粒应饱满完整,质地细腻,稀稠适度,无杂质、无霉斑。

理化指标

不同种类和等级的豆瓣酱理化指标有所差异,一般要求水分≤60%,总酸(以乳酸计)≤2.0%,氨基酸态氮(以氮计)≥0.65%,食盐含量10.5%-12.5%。

微生物指标

大肠菌群、霉菌等微生物指标必须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

包装、标签要求

包装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包装材料无毒、无害,能保护产品不受污染。标签应包含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等信息。

②酱油的质量要求应符合GB 2717—2018《食品安**家标准 酱油》,具体内容如下:

- 定义:以大豆和/或脱脂大豆、小麦和/或麸皮为原料,经微生物发酵制成的具有特殊色、香、味的液体调味品。

- 感官要求: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 理化指标:氨基酸态氮是重要的质量指标,特级酱油≥0.80g/100mL、一级酱油≥0.70g/100mL、二级酱油≥0.55g/100mL、三级酱油≥0.40g/100mL。同时,还对可溶性无盐固形物、总氮等有相应要求。

-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直接引用GB 2761-2017《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和GB 2762-2022《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如总砷≤0.5mg/kg、镉≤0.1mg/kg。

- 微生物限量:采用三级采样方案对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指标进行设置,致病菌限量按照GB 29921-2021《食品安**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规定执行。

-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酱油中铁的使用量为180mg/kg - 260mg/kg。

此外,产品标签应符合相关规定,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等信息,还需标明“酿造酱油”以及质量等级等。

③醋的质量要求应符合GB 2719—2018《食品安**家标准 食醋》,具体内容如下:

- 感官要求:具有正常的颜色,无异常;具有食醋特有的香气,无异味;具有食醋特有的酸味,无其他异味;应澄清,无悬浮物和沉淀。

- 理化指标:总酸含量应≥3.5g/100mL,以确保其酸度适宜。同时,酿造食醋的还原糖含量、氨基酸态氮含量应达到一定标准,以保证其风味和营养价值。

- 微生物限量:大肠菌群数量应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不得检出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菌。

- 食品添加剂和污染物限量:铅、砷等污染物含量应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

- 净含量:净含量应准确,不得低于标注值。

- 标签:应包含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④料酒等按种类应符合相关标准。

谷物酿造料酒(T/CBJ 8101-2019)

- 感官要求:具有发酵香和植物香辛料香,颜色呈浅黄至褐色,清亮透明,有**,允许在保质期内未**的料酒瓶底有微量沉淀物。

- 理化指标:按产品质量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酒精度一般在10%vol及以上,总糖、总酸、挥发酯、非糖固形物、氨基酸态氮、氯化物等指标也应符合相应要求。

烹饪黄酒(QB/T 2745-2005)

- 感官要求:具有陈酿香,颜色可呈浅黄至褐色,清亮透明,有**。

- 理化指标:含盐量在10g/L以上,按照产品质量分为优级和一级,酒精度、总糖、总酸、氨基酸态氮等也应该符合要求。

调味料酒(SB/T 10416-2007)

- 感官要求:具有醇香,颜色可呈红褐色,清亮透明,有**。

- 理化指标:含盐量在10g/L以上,酒精度根据不同产品有所差异,通常在10%vol - 15%vol左右。

此外,料酒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如污染物、真菌毒素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 2758的规定,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2696的规定,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16.其他质量要求

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家标准的规定,分等分级的质量指标不低于国家有关食品质量标准的中位数水平,如质量或规格等级划分为1、2、3、4、5 或大(L)、 中(M)、小(S)的,应选择 1、2、3 或大(L)、中(M)等级。

食品的包装应完整、清洁、无破损,包装有关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质量等级、生产经营者等标识内容应与其内装物一致。食品生产者应获取SC标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除上述已明确配送时间、保质期和检验检疫要求的食材外,其他食材送达时不得超过食材生产日期至保质期限日的1/3,(例如:食材保质期限为10天的,送达时间不能超过3天;食材保质期为6个月的,送达时间不能超过2个月,其他同理以此类推)。超过以上保质期规定送达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实施无条件退货。 投标人必须随食材的配送,向采购人提供本批食材的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检疫等法律法规的检疫检验证明,以备采购人登记存档或追溯、调研食材的来源及安全性。

供应商所配送的货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其中国家有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还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确保配送的货物安全、卫生。配送时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四、供应商要求:供应商须通过****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超市资质审核,在2025-2026年****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超市入库农副产品食品供应商名单内。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特别提醒:每个品种的报价必须高于投标单位的进货价、****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超市的最高限价。恶意报价我们将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罚。

报名及获取资料:报名登记:2025年8月19日9:00至2025年8月22日17:00,可线上或线下进行报名(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资料提交邮箱****点击查看@qq.com。线下报名地址:**市**区****点击查看中心17楼1701室****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办公室。

领取资料: 2025年8月23日9:00——17:00。联系方式:黄燕辉185****点击查看2033。

领取材料时须上交单位或个人资质(含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参与竞标则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领取资料地点:**市**区****点击查看中心17楼1701室****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办公室。

五、投标信息:投标资料报送时间:2025年8月28日9:00——9:30,投标地点:**市**区****点击查看中心17楼1701室****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办公室。

2025年8月29日上午9:30公司内部议标,公布中标单位及中标价格,2025年8月29日公示无异议后中标单位与农副产品签订配送合同和安全承诺书,并缴纳货款总额的10%履约保证金。

六、供应商询问、质疑答复:供应商对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特殊情况说明:如供应商报名但未参加招标会议或中标后擅自中断供货关系,****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超市****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超市并将该供应商纳入本校供应商黑名单。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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