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2日衡阳县储备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省储优质稻购销双向竞价交易公告

2025年8月22日衡阳县储备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省储优质稻购销双向竞价交易公告

发布于 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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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储备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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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2日****点击查看省储优质稻购销双向竞价交易公告

时间:2025-08-18

受****点击查看的委托,****点击查看批发市场承办本次省级储备粮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规则说明

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类型为以购竞销(包干轮换)。委托方与竞价中标方通过一次交易实现同等数量粮食采购和销售同步完成的交易模式。竞价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整数递增竞价,一旦销售标的应价成交,则相对应的采购标的同时成交。采购价格以交易清单约定的价格为准,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中标方应在竞价交易结束后与委托方同时签订**市场制定的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

二、交易时间和地点

1.交易时间:2025年8月22日上午10:20

2.交易地点:**省**市**北路1119号****点击查看批发市场。

3.交易方式:本次交易采用现场和网上电子竞价交易方式。请交易****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www.****点击查看.cn)登录 “交易→****点击查看批发市场→2025年8月22日****点击查看省储优质稻购销双向交易专场”参加交易。

三、交易标的

1.采购轮入2025年收获的优质稻(特优)7200吨,具体品种信息以交易清单公示为准。产地:**省内。

质量要求:镉≤0.18mg/kg(>0.18mg/kg拒收),出糙率≥75%,整精米≥44%,脂肪酸20mg/100g以下,杂质≤1%(两清两筛,每高0.1%扣量0.15%,杂质超2.5%拒收),水分≤13.5%(每高0.1%扣量0.12%,水份超14.5%拒收),黄粒米≤1%,谷外糙米≤2%,互混≤5%,黄曲霉毒素B1≤10ug/kg,色泽、气味正常; 无虫粮;无掺杂使假、以陈顶新。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超国家标准的拒收,卫生指标按GB2715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铅、镉、汞、砷和黄曲霉素B1)。

2.销售出库2025年收获的优质稻(特优)7200吨。(此处销售数量须与采购数量对应)

四、交易方式、价格

1.优质稻(特优)采购价格2660元/吨(固定价),具体品种信息以交易清单公示为准。采购采取先交货后付款的方式,此价格为竞价人符合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的标的以散粮方式送货至委托方指定的承储库点仓口车板价。

2.优质稻(特优)销售价格按2660元/吨为竞价底价,具体品种信息以交易清单公示为准,交易客户按5元/吨的整数递增报价。(销售竞价底价根据品种、市场行情、成本费用等因素,按不低于采购竞价底价实现溢价原则确定)。

3.中标方按照“先轮入后轮出”的方式,对轮入和轮出的数量包干,出库不执行水分、杂质增扣量,出库数量盈亏都由中标方承担。委托方凭中标方提交的《出库通知单》散装仓内交货,出库费30元/吨,由中标方承担。

五、交易期限

本次竞价交易标的出入库期限以交易清单公示为准。

六、结算方式

1.入库结算:

货款实行线下结算,每天入库稻谷货款委托方于2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通过网银转到中标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2.出库结算:中标方按销售合同价格向****点击查看批发市场支付货款,由****点击查看批发市场开具出库单,委托方根据****点击查看批发市场开具的出库单数量出库。交易双方对已出库粮食验收无误的,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交易平台一次或分批次提交《验收确认单》并盖章确认。****点击查看批发市场在完成《验收确认单》审核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验收粮食的货款全部划入委托方在农发行的账户,委托方严格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及时向中标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七、资格条件

1.凡具有粮食经营、加工、贸易及用粮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已是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不需重新报名。

2.非会员企业报名携带以下资料:⑴企业公章;⑵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⑶银行开户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⑷法人和交易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企业属地市场报名发放密钥。

3.交易双方缴纳双向交易保证金220元/吨(含履约保证金200元/吨和交易保证金20元/吨,注:不做货款抵扣,采购和销售履约完毕后分别退回110元/吨保证金),竞价交易会前一个工作日必须到达****点击查看批发市场指定账户。

4.合同成交后,中标方须向委托方缴纳优质稻(特优)市场风险保证金,费用标准以交易清单公示为准。否则视同中标方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方需在标的收购入库前缴纳完毕。粮食销售出库时,委托方根据****点击查看批发市场验收确认情况释放相应市场风险保证金。

5.交易双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确保经营行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由买方承担。

6.承储库点不得直接或间接购买本库储存的粮食。

八、补充约定

在本公告中及交易细则中未约定的事项,由中标方和委托方(或承储库点)签订补充协议,其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批发市场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市**区支行

账号:20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0****点击查看33161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县支行

账号:18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0903

九、联系方式

电话:****点击查看5013、****点击查看9116、****点击查看9216(交易)、****点击查看8387、****点击查看8383(财务)

152****点击查看9198(委托方)

网址:潇湘粮网www.****点击查看.cn

****点击查看批发市场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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