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区物业社会化保障项目招标公告(2024-JHBGAF-F1009)

营区物业社会化保障项目招标公告(2024-JHBGAF-F1009)

发布于 2024-08-14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服务社会化保障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绿化带的修剪、浇水、施肥和病虫害防治等;3****点击查看处理站的日常巡检;下水道、隔油池和化粪池定期清理,保持疏通;垃圾桶周边的卫生清洁和炎热季节消杀灭工作;室内外墙面、门窗、屋面等营房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对办公家具营具、供暖设施等专有部位的维修维护;道路清扫。

**省**市

合同签订后起算,服务时间 12 个月,因中标方服务质量不达标等原因造成的提前终止除外。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94.4万元;

3.最高限价:94.4万元;

4.本项目共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点击查看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点击查看.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8月15日-8月21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连续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三)申领方式

网上申领。凡申领文件者,应先在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点击查看.cn免费注册(技术支持电话:400-****点击查看-8126), 注册完成后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报名。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扫描件(需采用A4纸幅面,按照前款“(二)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内容,顺序整理成1个PDF文件,不可提交压缩文件、复印扫描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通用招标网支付标书款并领取招标文件。

注:1、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2、供应商支付标书款后,在通用招标网申请领取电子发票(不提供纸质发票)。

注意:每次购买文件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9月4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省**市**区科苑经四路310号海创谷606C。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9月4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省**市**区科苑经四路310号海创谷606C。

八、现场踏勘

(一)踏勘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露

移动电话:175****点击查看6880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宋先生

办公电话:0532-****点击查看8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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