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岭村黄金南路黄金豪庭6栋7-11楼(25套物业)的招租公告

关于南岭村黄金南路黄金豪庭6栋7-11楼(25套物业)的招租公告

发布于 2025-05-14

招标详情

南岭村
联系人联系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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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0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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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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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物业编号

WY202****点击查看500273-0001

项目名称

南岭村黄金南路黄金豪庭6栋7-11楼(25套物业)

物业位置

黄金南路黄金豪庭6栋(共325套) 701 702 703 704 705 709 801 803 804 805 809 901 903 904 905 909 1001 1003 1004 1005 1009 1101 1103 1105 1109

物业面积

2750.57

登记时间

2025-05-13

自行组织类别

面积500平方米以上且未达到**区集体产权交易目录限额标准的资产自行组织公开招租

租赁期(月数)

36

免租期(日)

0

招租底价(元/月)

46759.69

租金递增

无递增

租赁用途

住宅

资格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点击查看管理局网站查询为准);
2、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企业(①企业对最近一年经营的主要业务说明②提供企业最近一年的纳税证明);
4、企业最近五年内无涉诉(指未涉及民事或刑事诉讼;未涉及劳动争议或商事仲裁;未作为原告或被告、被执行人等)(提供企业最近五年内无****点击查看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查询页面);

交易保证金(元)

0

履约保证金(元)

93519.38

履约条件

1、按时缴纳租金,不得拖欠租金/占用费。
2、租赁范围内现有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设备等附随物连同不动产一并免费交付给承租方使用。附随物的管理及安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附随物的维修、更换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承租方使用期间,附随物引发的一切责任事故均由承租方承担责任。
3、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 3 个月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日期(解除日)以通知载明的日期为准。按上述方式解除合同的,乙方应于解除日之前(含当日)将租赁物清空后交回给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于租赁物交回给甲方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赔偿对方 3 个月租金损失,如对方的实际损失超出上述约定额度的,视为放弃。
4、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及优先承租权。乙方应无条件于合同期满前或合同解除日前(均含当日)将租赁物清空交回给甲方。否则甲方同时拥有以下权利:①自逾期之日起,留存于租赁物及场地内的装修、装饰、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乙方放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自由处理;②租赁保证金全部由甲方全额没收;③自逾期之日起按合同期最后一个月租金的双倍标准向甲方支付至交回租赁物之间的占用费; ④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或者其它任何方式强制乙方搬离,造成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交易方式

单一来源谈判

公告期

2025-05-14至2025-05-19

联系人

蓝静怡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8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