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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供应商:****点击查看
地址:**市靖海镇马栏大小岭村229号
邮政编码:536007
法定代表人:梁永富
质疑供应商于2026年7月27****点击查看公司递交《质疑函》,经审查符合受理规定,我公司予以受理。针对你方提出的质疑事项,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中标候选人的资质及实际履约能力存疑
针对质疑事项1的答复: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四)事实依据;……”规定,你方提出拟成交供应商**富****点击查看公司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该主张缺乏事实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五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不能以经营年限等规模条件作为评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履约的能力评审标准。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严格遵循上述政策规定,并未对供应商从业年限等规模条件作出限制,而是从供应商的报价、服务实施方案、信誉业绩进行综合评估,综合得分最高者推荐为成交候选人。拟成交供应商**富****点击查看公司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综合评分最高,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程序合法合规。贵公司提出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本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2:中标候选人投标材料可能存在虚假成分
针对质疑事项2的答复: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四)事实依据;……”规定,你方提出拟成交供应商**富****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材料可能存在虚假成分,该主张缺乏事实依据。**富****点击查看公司已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对其提交的证明材料开展评审,经核实,所有证明材料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不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因此,本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3:评分标准不透明,评审结果缺乏合理性
针对质疑事项3的答复: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所有潜在供应商均可以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同时,贵公司也按规定程序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了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响应文件,即可视为已充分获知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评分标准),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因此,不存在评分标准不透明,信息不公开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第二点“…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规定,我公司已按照要求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同步公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等指定公告平台查询,符合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相关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规定,我公司已对评审标准进行细化量化,磋商小组成员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独立开展评价、打分汇总,不存在评分标准未公开、分值设置不对应量化指标的情形。
根据《财政****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规定,评审专家各项打分细节、评议过程属于保密信息,依法不予对外公开。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评分标准不透明,评审结果缺乏合理性”质疑不成立。
****点击查看公司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如贵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
**腾锦****点击查看公司
2026 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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