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 基本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1.2. 财务要求
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近3年(如2022-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 业绩要求
相关业绩:提供近3年同类产品租赁业绩。
履约良好证明:部分项目要求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良好证明材料。
4. 信誉要求
信用记录:
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
国铁信用评价:****点击查看集团“信用评价结果”中被处罚期内的投标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