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泽国镇长虹机电小微园2号楼物业管理经营用房招租 招租公告 | |
时间:2024-11-6 17:15:22 |
招 标 信 息 公 告
出租方: | **市泽国城市****点击查看公司 | 招租方式: | 公开招标 |
租赁标的: | **市泽国镇长虹机电小微园2号楼物业管理经营用房招租 | 起始价: | 4.8万元/年(设有保留价) |
租赁期限: | 3年 | ||
内容: | 一、租赁标的: 位于**市泽国镇长虹西路,房屋为钢混结构,位于第一层,现对外出租,出租建筑面积为125.69㎡。(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如有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确认) 二、租赁期限及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备注:房屋招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竞租结果公示后3天内付清第一年度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不计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竞租结果公示后统一不计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须在2024年11月13日16时前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户 名:**市泽国城市****点击查看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泽国支行 账 号:1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19875 三、租金支付方式: 中标后出租方给予30天装修期,以签订合同日期后一天开始计算装修期,装修期免租金,无论装修期届满时承租方的装修是否完成或是否正式运营,均不影响从装修期次日开始起计算租金。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按中标价支付。承租方在竞租结果公示后3天内付清第一年度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并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此后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即在每一年到期前一个月支付,先付后用,如逾期不支付租金,未交部分按每日3‰加收滞纳金;超过2个月未交清的,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租赁标的使用、维护、安全及要求: 1、租赁标的用途为商业用途,承租方不得开设KTV等娱乐产业,不得经营使用易爆易燃危化品、污染类物品,不得使用明火,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随意变更租赁标的的用途,否则视为承租人严重违约,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2、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的管理、日常维护和保养。如有损坏,承租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3、本租赁标的承租方不得用于生产,不得使用明火、易燃易爆危化品、废旧拆解垃圾打包等污染类物品,不得进行违法活动。 4、水、电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租赁期内,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所产生的水、电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应落实相关安全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如因承租方相关安全措施未做到位造成相关部门审批不通过、或被查处而造成不能正常经营,或因安全事故造成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全部责任。 6、租赁期内,承租方可根据需要进行装修(含水电消防等),但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若因消防安全改造等需改造房屋现状,须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承租方负责承担相应费用及施工安全责任。承租方不得增建任何违章建筑。 7、租赁期内,因政策性原因、出租方建设、使用需要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相应的租赁费用按实支付;解除租赁关系后,承租方所投入基础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8、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给第三者。 承租方若违反上述条款,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无偿收回承租方投入的基础设施。 五、其他: 1、出租方所租赁标的为物业经营用房,相关政策请承租方自行咨询、办理,报价时请综合考虑。 | ||
报名时间: | 自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3日(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时间及办法 |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6时 二、报名办法: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供审查:自然人报名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至**新****点击查看公司,**市下保路58号3楼(峻岭山庄后侧电****点击查看办公室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 ||
对承租方的要求: | 1、凡是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年满18周岁且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报名竞租。 2、承租方应按约及时支付租金。 3、合同期(承租期)满,所有相关的日常费用(如水费、电费等)结清,除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设备外,承租方投入的固化资产及其他设施按原状移交出租方,履约保证金在十天内无息退还。 | ||
联系方式: | 一、报名电话:0576-****点击查看3388 二、报名地址:**新****点击查看公司,**市下保路58号3楼(峻岭山庄后侧电梯上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