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大望京商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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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编码: | 2024-CY/04-0618 | 标的名称: | ****点击查看地下停车场212个产权车位出租 |
细分类别: | 其它房屋类 | 坐落(地址): | **区**南二路2号院4幢-2层、-3层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京(2023)朝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145号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0 |
房屋使用现状: | 闲置 | 证载用途: | 绿隔产业(地下车库)/绿隔产业及配套用房、设备用房、辅助用房、自行车库、汽车场库 |
附属设施: | 无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拟出让期限(年): | 五年八个月 | |
拟出让用途: | 停车场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平台): | 2024-09-12 |
截止日期(公共**平台): | 2024-09-26 | 挂牌总金额(元): | ****点击查看392.2 |
披露方式: | **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纳金额(元): | 5000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公告价格(元): | ****点击查看392.2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租金:为净租金,不包含维修保养费用。租金单价:每车位每月¥460元,租赁期内租金每2年递增5%,租金收取方式为:月付、上付款。 2.出让期限内含装修期3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免租期5个月,平均分配到出让期限,在每个租赁年年末使用。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在合同期内,****点击查看停车场,不得挪作他用。 4.在合同期内,标的安全及防盗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出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已有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 5.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受让方具有续约优先 权。 6.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征地、占地、拆违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受让方将积极配合拆除工作,不享受拆迁补偿。 7.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整体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8.合同签订日期不作为起租日期,具体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纳税在**市**区崔各庄乡的企业,且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 2.受让方具有**市**区崔各庄乡乡属项目物业管理经验,以相关业务合同为准。 3.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让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一并提交农交所。 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项目出让标的为:****点击查看中心地下停车场212个产权车位。 2.该标的规划用途为:绿隔产业用地。 3.项目业态为:商业,项目用途:停车场。 4.占地四至:**望京东路,西至宏泰东街,南至640地块划拨用地,北至**南二路。 5.现状交付。 6.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7.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2)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4)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交易服务会员: | ||
经办人: | 电话: |
联系人: | 张博 | 联系电话: | 150****点击查看57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