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我单位组织的2025-2026年度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2025-JWGSGN-F1016)(第1、2包),现根据实际情况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为:
(一)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至2025年9月23日23:59。
(二)招标文件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第 X 包+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点击查看@qq.com。报名成功后将报名材料打印装订成册,开标时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备注:提交报名材料后,一般情况两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请自行把控招标文件申领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行政许可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特许经营备案》。(2)供应商须在项目服务地区(**省**区域内任一地区均可)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点击查看基地。(须提供证明材料:1.自有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点击查看基地提供产权证明,非供应商自有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点击查看基地提供租赁房屋房产证明、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合同须在有效期内)、至少一笔租赁费用转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点击查看基地实景照片不少于三张。3.自有场地证明使用权证必须与投标人一致,租赁合同乙方必须与投标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