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食材、厨房用品及配送服务资格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采购食材、厨房用品及配送服务资格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于 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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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国粮粮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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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食材、厨房用品及配送服务资格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采购食材、厨房用品及配送服务资格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更正原因:澄清修改

更正内容:

(1)原文件内容:招标公告第二点“供应商资格”的第2小点,

2、供应商需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适用采购包1):

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后文件内容:

2、供应商需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适用采购包1):

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所投货品/品类为厨房用品的,则无需提供上述许可证。

(2)原文件内容:招标公告第四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的第4小点,

④适用采购包1:加盖公章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更正后文件内容:

④适用采购包1:加盖公章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所投货品/品类为厨房用品的,则无需提供上述许可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2.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70号6栋

联系方式:0757-****点击查看58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8号403

联系方式:0757-****点击查看7448

****点击查看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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