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上海地区主副食集中采购项目资格预审更正公告(2024-JC09-W1001)(第3包)

某部上海地区主副食集中采购项目资格预审更正公告(2024-JC09-W1001)(第3包)

发布于 2024-08-30

某部**地区主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包3)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部**地区主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包3)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更正信息:

(一)原:“本项目特定资格:申请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冷藏、冷冻)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改:“本项目特定资格:申请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冷藏、冷冻)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新旧证书以相应****点击查看政府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备案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要求为准。)

(二)原:“申领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 9月4日,每日上午8 :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

改:“申领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9月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三)原:“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9月13日8时30分(**时间)。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9时30分(**时间)。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4年9月13日9时30分(**时间)。”

改:“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9月20日8时30分(**时间)。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9时30分(**时间)。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4年9月20日9时30分(**时间)。”

(四)原:“资格预审申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年9月12日9: 30 ”

改:“资格预审申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0日9: 30”

(五)原:“澄清:供应商如对本文件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4年9月4日11:00前以邮件形式将盖章扫描版发送至****点击查看@163.com,招标人视情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

改:“澄清:供应商如对本文件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4年9月7日11:00前以邮件形式将盖章扫描版发送至****点击查看@163.com,招标人视情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

同步修改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中相应内容。

四、联系人员及方式

郭女士 153****点击查看5544 王先生 153****点击查看9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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