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2023年设施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补助情况公示

集贤县2023年设施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补助情况公示

发布于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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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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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3年设施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补助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26 09:16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设施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第二批)》的通知、《2023年设施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第二批)》的补充通知要求,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先建后补的原则,省级选定**县华平绿****点击查看公司、黑龙****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和**县绿****点击查看公司,为集中连片老旧蔬菜设施棚室改造项目建设主体,补助标准为:按照建筑面积核算,改造日光温室每平方米补助不超过53元,改造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助不超过8元。同时,中央财政支持比例不能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每年单个主体补助不能超过200万元,项目资金不能与其他中央财政资金出现重复支持的现象。
现将补助情况公示如下:
按照《****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设施农业生产设施农业改善项目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农)[2024]485号)的通知,项目补助资金共计90.09万元,其中**县华平绿****点击查看公司,改造日光温室面积20栋,总面积16300平方米,塑料大棚30栋,总面积36000平方米,补助金额45.93万元;黑龙****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改造日光温室面积8栋,总面积9600平方米,补助金额44.16万元。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拨打电话咨询。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1日
电话:0469-****点击查看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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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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