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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园三郎桥A-02b****点击查看停车场十年租赁权
10.80 万元(首年) | 出租面积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车位数约100个 |
2025-06-06 |
2025-06-12 |
三郎桥A-02b地块****点击查看展示中心东侧)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张先生 蔡女士|联系电话:0577-****点击查看3877 0577-****点击查看2025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三郎桥A-02b地块****点击查看展示中心东侧) |
土地证号 | 无 | |
土地面积 | 3000.0000平方米 | |
用途 | 停车场 | |
类型 | 停车场 | |
使用年限 | ||
已使用年限 | ||
使用期限 |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权利人为**生****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房产证无,已委托****点击查看出租。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0.80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10.8万元。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从第4年开始以上一年度为基础逐年递增2%,第六年、第八年、第十年租金以当年市场询价或评估价为准,第七年、第九年参照上一年租金执行。乙方必须全数付清下期租金后方有权使用。 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10天内缴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办理场地移交手续,租金从竞价成交之日起第10日次开始计算。 | 出租用途 | 业态用途:停车场,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前付清; 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结清各项费用、腾空场地并经出租人查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后无息退还。 2、其它费用: 租赁场地水、电等报装及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以及租赁场地(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费用,须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3、竞得后有关租地上包括、消防、交通、治安在内的所有安全事项全部由承租人负责。水、电等事项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接入。如发生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概由承租人负责。甲方有权利对承租场地进行安全检查,承租人应全力配合。相关风险承租人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标的物状况以现状为准,竞价者应实地踏勘并充分了解本宗租赁场地的现状情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后,再参与竞价会,参与竞价会的即表示认可本宗租赁场地的现状,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张;同时竞得人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对于可能潜在的问题与风险均由承租人承担,并放弃索赔权。 4、招租标的物交付使用标准,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须竞得人自行修缮、弥补,承担。 5、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仅做停车场使用,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租赁期间,租赁房产不得转租。 6、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已交的定金不予退还,招租人可对本招租标的再行组织招租。 7、****点击查看政府行政行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拆迁、公共利益等原因须无条件终止租赁协议,并不做任何赔偿。 | ||||
租期 | 十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企业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意向承租人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2.2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点击查看中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详见上表)至指定账户(不计利息)(户名:****点击查看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点击查看营业部 ;账号:75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8655),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3、资产展示安排:自2025年6月6日起至2025年6月12日下午5时止。 4、咨询地点:黎明西路**大厦1609室,****点击查看 5、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6、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联系电话:0577-****点击查看3877 7、****点击查看中心纪检监察电话:0577-****点击查看2266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9、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张先生 蔡女士 | 电话 | 0577-****点击查看3877 0577-****点击查看2025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点击查看.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点击查看 | 联系地址 | **市黎明西路**大厦1609室 |
联系人 | 蔡女士 | 固定电话 | 0577-****点击查看3877 | |
手机 | 189****点击查看52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