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关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点击查看拟对《**文化公园节假日安保增派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文化公园节假日安保增派服务(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合同金额(万元):207.59万元/年 中标供应商:**恩****点击查看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 一、续签后的合同第一条服务项目概况中服务项目具体内容第1点人员要求整体修改为: 1、人员要求:**文化公园节假日安保增派服务共增派3080人次,实际工作时间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 1.1、“元旦”(320人次) 法定当天作为一级管控,增派160人次;其他调休(2天)作为三级管控,每天增派80人次。 1.2、春节黄金周期间(744人次): 法定(第1、2天)作为一级管控,每天增派160人次,二天共增派320人次;法定(第3天)作为二级管控,每天增派104人次;其他调休(第4-7天)作为三级管控,增派80人次,四天共增派320人次。 1.3、“元宵节”作为三级管控,增派80人次。 1.4、“清明节”(240人次) 法定当天作为三级管控,增派80人次;其他调休(2天)作为三级管控,每天增派80人次,二天共增派160人次。 1.5、“五一”(424人次) 法定当天作为二级管控,增派104人次;其他调休(4天)作为三级管控,每天增派80人次,四天共增派320人次。 1.6、“端午节”(264人次) 法定当天作为二级管控,增派104人次;其他调休(2天)作为三级管控,每天增派80人次,二天共增派160人次。 1.7、“中秋节”(264人次) 法定当天作为二级管控,增派104人次;其他调休(2天)作为三级管控,每天增派80人次,二天共增派160人次。 1.8、“十一”(744人次) 法定(第1、2天)作为一级管控,每天增派160人次,二天共增派320人次;法定(第3天)作为二级管控,每天增派104人次;其他调休(第4-7天)作为三级管控,每天增派80人次,四天共增派320人次。 二、续签后的合同第四条服务项目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中第1点合同价款“本项目服务费用为包干费用,总费用为人民币207.59万元(大写:贰佰零柒万伍仟玖佰元整)”修改为:“本项目服务费用为包干费用,总费用为人民币166.072万元(大写:壹佰陆拾陆万零柒拾贰元整)”。 三、续签后的合同第四条服务项目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中第3点各节假日具体增派人员经费支付安排整体修改为: 3、各节假日具体增派人员经费支付安排如下: 3.1“元旦”【320人次,费用为17.5738万元,其中法定当天作为一级管控,增派160人次,费用为10.5443万元;其他调休(2天)作为三级管控,每天增派80人次,二天共增派160人次,费用为7.0295万元】 3.2 “春节”期间【744人次,费用为42.0012万元,其中法定(第1、2天)作为一级管控,每天增派160人次,二天共增派320人次,费用为21.0884万元;法定(第3天)作为二级管控,每天增派104人次,费用为6.8538万元;其他调休(第4-7天)作为三级管控,每天增派80人次,四天共增派320人次,费用为14.0590万元】 3.3“元宵节”作为三级管控,增派80人次, 费用为3.5148万元。 3.4 “清明节”【240人次,费用为12.3017万元,其中法定当天作为三级管控,增派80人次,费用为5.2722万元;其他调休(2天)作为三级管控,每天增派80人次,共增派160人次,费用为7.0295万元】 3.5 “五一”【424人次,费用为20.9129万元,其中法定当天作为二级管控,增派104人次,费用为6.8539万元;其他调休(4天)作为三级管控,每天增派80人次,共增派320人次,费用为14.059万元】 3.6 “端午节”【264人次,费用为13.8832万元,其中法定当天作为二级管控,增派104人次,费用为6.8537万元;其他调休(2天)作为三级管控,每天增派80人次,共增派160人次,费用为7.0295万元】 3.7 “中秋节”【264人次,费用为13.8832万元,其中法定当天作为二级管控,增派104人次,费用为6.8537万元;其他调休(2天)作为三级管控,每天增派80人次,共增派160人次,费用为7.0295万元】 3.8“国庆节”期间【744人次,费用为42.0012万元,其中法定(第1、2天)作为一级管控,每天增派160人次,二天共增派320人次,费用为21.0884万元;法定(第3天)作为二级管控,每天增派104人次,费用为6.8538万元;其他调休(第4-7天)作为三级管控,每天增派80人次,四天共增派320人次,费用为14.0590万元】 四、续签后的合同第五条履约保函中第(一)点“乙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提交****点击查看银行开具无条件担保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款5%,即人民币10.3795万元(大写:壹拾万叁仟柒佰玖拾伍元整)(无息)”修改为:“乙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提交****点击查看银行开具无条件担保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8.3036万元(大写:捌万叁仟零叁拾陆元整)(无息)”。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点击查看财政局关于2025年运转保障类服务项目的预算经费压减20%的工作要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同意“**文化公园节假日安保增派服务项目按原合同续签,并同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合同价下浮20%、增派总人数下浮20%。”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四路**公园(南门)管理楼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9260 合同备案机构:****点击查看财政局 地址: **市**区**东路31号 ; 联系电话:0755-****点击查看2127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点击查看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