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 |
八标段:调味品类-2、3、4号食堂 | 分包类型:服务类 | |
公开招标 | 延续性项目总概算****点击查看000.00 | |
730000.00 | 延续性项目第二年预算(元):730000.00 | |
730000.00 | ||
折扣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否 |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是 |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 4.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2 | 4.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点击查看机关食堂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当月供货,次月结算,每月结算一次,原材料结算金额=原材料供应数量*原材料市场询价确认价*(中标折扣/100)。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1 | C****点击查看9900-其他批发服务 | 八标段:调味品类-2、3、4号食堂 | 详见采购需求中的具体要求 | 1 | 730000.00 | 标的1-其他批发服务:详见采购需求中的具体要求 | 3 |
采购需求附件: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点击查看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乙方责任1、乙方负责按照本合同约定对本合同涉及的工作内容,提交相关资料及成果等。 2、乙方递交的方案或成果等一旦出现任何侵权行为,均由乙方全权解决,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出索赔。
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合同责任。如乙方违约,赔偿本次和再次招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点击查看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详见附件 (验收方案附件):
服务地点(范围)****点击查看机关食堂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2.1原材料结算金额=原材料供应数量*原材料市场询价确认价*(中标折扣/100)。 2.2结算方式:当月供货,次月结算,每月结算一次。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1 | 投标报价 | 20.00 | 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折扣最低的投标折扣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其他投标人有效报价得分为: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折扣×20。 注:按投标折扣报价,例:98折(报价为0.98)、97折(报价为0.97)、96折(报价为0.96)等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 | 食品安全、质量控制方案 | 14.00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食品安全、质量控制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食品货源及渠道;②食品质量监测措施;③食品质量审查方法及人员安排;④食品质量校核流程;⑤食品质量承诺等;⑥食品追溯记录(进货、库存、销售数据管理等)及保证措施;⑦不合格食材处置措施。 评委以此为基础,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得1分,以此为基础,①-⑦项内容完整详实,编制合理、具备条理性,能够安全有效、全面的把控食品质量,全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加1分,加至标准分14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3 | 服务方案 | 28.00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食品配送的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与采购人协调工作计划及流程等环节工作;②食品订购程序;③食品的仓储管理、④企业配送优势;⑤配送服务计划;⑥所配送食品原料保护措施;⑦食品过期、腐烂等退换货处理方案等。 评委以此为基础,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审:符合采购需求且涵盖上述要求,描述方案详细,内容完整,思路与逻辑清晰,同时与本项目贴合度高,能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28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的扣4分,每有一项描述不完整( 注:不完整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满足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科学原理错误或前后内容互相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或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4 | 投标人实力(投标人具有仓库) | 3.00 | 投标人具有自有仓库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附仓库地址、照片及房屋产权证明应在投标人名下复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投标人具有租赁仓库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附仓库地址、照片及租赁合同复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
5 | 类似业绩 | 5.00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6月至今)每有一项类似业绩的得2.5分,得够标准分为止。没有则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加盖投标人电子鲜章,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否则不得分。) |
6 | 售后服务 | 10.00 | ****点击查看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及体系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食材检验、备品等方面;②在项目专项服务人员、问题处理时限、现场服务条件及到位时间等内容;③提供针对本项目若出现采购人联系不到或联系到人员但无人响应或响应不及时的处罚措施;④供应的售后机构设置情况等;⑤提供明确的售后服务方案。 评委以此为基础,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得1分,以此为基础,①-⑤项内容完整详实,编制合理、具备条理性,措施可行,保障性强,食材售后补救措施详细具体,备品供应充足等,全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加1分,加至标准分10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7 | 管理制度 | 10.00 | ****点击查看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食品质量管理制度或管理办法;②采购制度及食品留样规范制度(含留样数量、保存、温控、标签等);③库房管理制度(温湿度控制、库存、虫害防控等);④人员岗位职责、考核办法及整改处罚措施;⑤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及培训计划。 评委以此为基础,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得1分,以此为基础,①-⑤项内容完整详实,编制合理、具备条理性,措施可行,全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加1分,加至标准分10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8 | 应急预案 | 10.00 |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情况制定应急预案,主要为处理各项突发事件的具体有效措施及可操作性方案(其中包含但不限于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车辆事故应急处置行动预案、紧急情况下临时少量食材配送、其他突发事件等、食物中毒应急预案)。评委根据方案编制情况进行评审: 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能够包含上述所有内容且除此之外还能够延伸其他相关内容,方案详尽具体、合理可行得10分; 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能够包含上述所有内容阐述基本完整的得7分; 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仅能包含上述部分内容,且阐述简单的得4分; 方案涵盖以上内容但内容简单、可操作性低的得1分; 投标人未提供应急处理方案或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不得分。 |
合计: | 100.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页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