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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于2024年9月11日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服务期限:1年
5、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所承担的工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8月21日
2、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政府网站》、《****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内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4年9月11日
2、评标地点:****点击查看(**市宛**建设东路****点击查看商铺三楼309室)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松俭、魏福星、郭鹏、李茁、李辉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000.00元
服务期限:1年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所承担的工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846.00元
服务期限:1年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所承担的工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省****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000.00元
服务期限:1年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所承担的工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五、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上发布。公示期:3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携带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名称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县建设路55号
联系人:邢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宛**建设东路宇信凯旋城9号楼商铺3楼309室
联系人: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