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点击查看校车租赁服务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 预算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点击查看校车租赁服务项目(2025-JKESYH-F3012) | 采购内容:提供2025-2026学年上学期校车服务,保障约40名学生上下学 | 分为2个方向,由2辆校车分别进行保障,线路1:**市**区→启功三校→启功二校→****点击查看分校(35座及以上专用校车1辆);路线2:**市**区→**小学→雏鹰小学(18座及以上专用校车1辆)。学生登车地点为**市**区,每日接送上下学共2次(早7时15分发车,晚17时40分返程),需求时间为本年度8月底至次年1月中旬(学生开学前返校至学期结束),需求时间约4.5个月。 相关要求:1.供应商需提供合格的校车,且符合国家最新强制标准; 2.校车应投保相关车辆保险,且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座; 3.校车应配备合法、足量、有效的安全设施设备,且定期进行维护; 4.供应商应配备合格的校车驾驶人员,并且每车配备照管人员(不少于1人,线路1由于学生较多,需配备不少于2名照管人员),驾驶人员、照管人员具备相应的上岗资质,且身心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5.供应商应保证车况良好,定期对校车进行清洗和消毒,保证卫生合格; 6.校车应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运营。 | 15万元 | 2025年8月 |
一、供应商资质条件
1.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公示时间
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1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填写《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专人送达、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至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印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目前仅为需求公示期间,不接受供应商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军队采购网公告时间为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89****点击查看0659
地 址:**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