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苗圃绿化养护采购项目

新集苗圃绿化养护采购项目

发布于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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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城市绿化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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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招标16次,合作供应商13个,潜在供应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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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项目需求详情
采购服务需求一、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备注
新集苗圃绿化养护采购项目
4.2
1
二、服务内容
根据绿化养护技术规范、绿化养护质量标准、****点击查看苗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市新集镇**村苗圃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三、服务范围
新集苗圃位于**市新集镇**村的苗圃内,养护面积21831.2平方米。
四、绿化养护管理要求
(一)质量要求
达到二级绿化养护标准
(二)管理要求
1、采购人对绿化养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或采购人指出供应商绿化养护工作的不足之处,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执行和改进,直至达到合同和本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
2、成交供应商的服务人员须着装整齐,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3、成交供应商必须配备固定、专职的管理人员和养护人员,细化养护岗位,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建立日常养护巡视制度,做好日常养护记录。
4、成交供应商必须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注意安全,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5、采购人采用随机考核和每月专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于每月****点击查看管理中心组织邀请有关专家评委按照《****点击查看苗圃养护管理标准》评分,对成交供应商负责的苗圃进行养护质量的考核。
6、评分采用百分制(详见《****点击查看苗圃养护工作考核评分表》),月考核分在92分(含)以上的为合格,全额计算考核当月养护费;月考核分在85分(含)-92分的,每下降一分,扣除考核当月养护费的1%;月考核总分在75分(含)-85分的,每下降一分,扣除考核当月养护费的2%;其中养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的、一季度内发生同样问题的加倍扣分。月考核总分在75分以下的,不予计算考核当月养护费。连续三次月考核分在85分以下的,属综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7、采购人可随时抽查现场养护作业人数,并计入考核。
五、具体要求
(一)基础管理
1、成交供应商应坚持文明生产,保证圃容圃貌整齐、美观、卫生;提高圃地的利用率,无边角空闲地,倒茬地不得超过7%;
2、苗木、花卉要及时修剪、整形、定干,缩短苗木、花卉出圃周期;土地平整疏松,及时施肥,保持土壤肥力;圃地排、蓄、灌统筹,保证土壤墒情良好。
3、日常工作中,成交供应商要及时做好完整的苗木进出场原始记录,指派人员做好苗圃日常防范工作,防止苗木被盗挖等情况发生。农药化肥等物资用完后,包装物需统一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污染苗圃环境。
4、成交供应商的服务人员需忠于职守,遵守苗圃管理制度,服从各级领导指挥,不得敷衍塞责,任何情况下不得做有损害苗圃形象和发表损坏苗圃形象的言论。
5、成交供应商要安排固定人员负责苗圃现场养护管理。
(二)养护管理
1、浇水遵循“不干不浇,浇则浇透”的浇水原则,保持树木的水分;对新种的树木先浇定根水,定根水一定要浇透;种植后保持其周围环境的湿润,特别是树干,根据具体情况对其采取喷雾式洒水。定期抽查土壤水分,不够水的给予补水,但要控制好湿度。
2、新种植的树发芽后定期追施叶面肥,以促进其发根;乔木、灌木每年冬季施基肥,春季施追肥各一次。
3、新种植的树木要勤松土,保持其透气,以利于其发根;新种树木不宜种太深,否则不利于根的透气,阻止其发根,松土不宜太深,防治伤害树木的根部。
4、新种植的树发芽后要修剪其徒长枝、没必要的侧枝,有利于其正常生长;常规的修剪要保持树木的整形美观,形态完美,提高其经济价值。
5、应在每次灌溉或降雨后进行除草、松士;除草要掌握“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定期对树木周边的杂草进行清除,保证树头下无杂草,减少病虫害的发生。
6、病虫害防治要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发现虫害及时处理。根据植物病虫害的发生规律进行常态化防治,由点到面进行有效的预防。
7、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苗圃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对苗圃可能出现的事故隐患,提前作好应急措施,一旦出现险情,就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以最快的速度进行处理避免事故扩大,从而减少损失。
(三)苗木进出圃管理
1、苗木到场后,苗圃管理人员对苗木进行验收,经验收不合格的苗木应及时运离,不得留置现场。下列情形的,为验收不合格:
(1)对于采购苗木:进场时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尺寸的;有显著病虫害、折枝断干、裂干、肥害、药害、老衰、老化、树皮破损的;树型不端正、干过于弯曲、树冠过于稀疏、偏斜或畸形的;挖取后搁置过久、根部干涸、叶芽枯萎或过于掉落的或护根土球不够大、破裂、松散不完整或偏斜导致树木不能成活的;针叶树类失去原有端正形态,断枝断梢的。
(2)对道路改造移栽至苗圃的苗木:存在主干断裂、根系受损、土球缺失或其他明显移栽破坏造成苗木死亡或无再利用价值的。
2、项目调用苗圃苗木,需出具相关手续,不得私自调用;苗木领用前,用苗项目负责人需填写苗木领用申请单,报职能科室负责人确认审批,后交于苗圃现场养护管理人员,待苗圃现场养护管理人员确认苗木规格、数量后进行调苗;苗木出圃时,需要苗圃现场养护管理人员及用苗项目负责人确认调用苗木规格、数量,填写出苗清单,及时更新苗木台账。
(四)处罚
1、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苗圃绿化养护工作任务,及时整改养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采购人将派人进行处理,所产生一切费用,在采购经费中扣除。
2、供应商在苗圃养护管理期内造成绿化死亡的,供应商应照价赔偿或者自行补栽相对应的植物,且质量、规格、数量必须经采购人认可;期限内未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采购人将派出人员进行处理,所产生一切费用,在采购经费中扣除。
(五)安全管理及其它
1、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砍伐、移植、修剪树木、花草等。凡欲在绿地内施工或(征)占绿地时,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未经采购人同意或批复,供应商必须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采购人。
2、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安全思想意识,注重安全,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确保生命财产不受到损失。在合同期限内,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所有不可预见的事故),若自行妥善处理且未产生其他任何不良影响,不扣除采购经费。若未能自行处理且需采购人进行协调处理,供应商承担所有事故赔偿费用,并扣除相应的采购经费。若发生较**全生产责任事故,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因台风、暴雨、暴雪、火灾、交通事故等不可预见的情况下,供应商必须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抢险救灾,排除安全隐患。如供应商未及时处理,采购人将派出人员进行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采购经费中支付。因供应商未及时处理而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害的,供应商需承担一切责任。
4、做好防盗、防破坏事故发生、维护苗圃的安全和秩序。苗圃如有苗木、器械、工具等财产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一旦发生案件,要及时与采购人联系,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5、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负责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每**少5天在现场,若发现意外情况,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做好每日值班记录,外来人员和车辆需经采购人同意方可进出,进出人员车辆必须履行检查登记手续,除采购人的车辆外。苗木、器械、工具等物品出入苗圃需采购人认可,并检查物、证是否相符。夜间没有采购人允许,禁止外来人员及一切车辆进入苗圃。
6、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绿化养护人员。
7、因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影响绿化养护、布置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调动中标供应商人员、设备,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
9、在承包养护期间,若中标供应商因将养护管理转包他人或违反有关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同时中标供应商应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10、中标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及土地租赁方管理。
(六)不可抗力
1、在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采购人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采购人书面另行要求外,供应商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严重后果的,不能免除责任。
4、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建设或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如苗圃用地用途改变或绿地管理主体改变等原因,需要将移栽苗木整体迁移的,中标供应商应当及时通知采购人,同时在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范围内除土地补偿金以外的补偿如苗木迁移费、苗木折价费用等归采购人所有。


六、苗圃养护管理标准及苗圃养护工作考核评分表
****点击查看苗圃养护管理标准
苗木管理质量标准:
序号
项目
考评标准
1
乔木
总体要求:单株生长旺盛,树形自然,树姿美观,双线(林冠线、林缘线)整齐。
保存率>95%
树干粗壮,无非整形性歪斜株,生长量(高度、冠幅、干径)明显增长。
修剪及时(每年至少两次),分枝合理,剪口平滑,愈合良好,无干枯树梢,无残留树桩,主干无杂生孽芽。
病害症状:主干<1%,叶部<5%;虫害症状:主干<5%,叶部<10%;每年秋季对落叶乔木树干进行涂白。(综合防治病虫害,每年采取打药等措施不少于3次)
树叶完整,无枯黄,干焦、卷曲、穿孔、流胶现象,叶色亮润洁净,好叶率>90%。
树穴清洁,墒情良好,无杂草污物,无旱涝现象。(正常年份不少于3-5次浇透水,天气干旱年份适当增加浇水次数
2
花灌木
总体要求:生长健壮,株形**,开花及时,修剪及时合理,枝叶茂密,整齐一致,造型美观。无明显病虫害。
保存率>95%
枝干构架合理,疏密得当,无干枯枝。修剪及时合理(每年至少两次),树冠圆润自然。
病害症状<1%,虫害症状<5%,地面无害虫粪屑;每年秋季对落叶灌木树干进行涂白。(综合防治病虫害,每年采取打药等措施不少于3次
树叶完整,无枯黄,干焦、卷曲、穿孔、丝网现象,好叶率>90%。
树穴清洁, 无杂草污物,墒情良好,无旱涝现象,场地平整,无冲刷沟坑、洞穴。(正常年份不少于3-5次浇透水,天气干旱年份适当增加浇水次数)
施肥及时、合理,生长旺盛。每年春、夏必须至少各施肥一次。
基础及其它管理标准:
3
绿地
卫生
管理
总体要求: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随产随清,做到巡视保洁。
绿地整洁卫生,基本无杂草;无废纸、废塑料袋、白色污染(树挂)等垃圾;枯枝死树及时清除。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
保持绿地内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等,发现鼠洞要随时堵塞。
清除垃圾杂物后应注意保洁,集中后的垃圾杂物和器具应摆放在隐蔽的地方,严禁焚烧垃圾和枯枝落叶,及时清除废土。
4
基础
管理
总体要求:员工配证上岗,着装统一。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养管责任落实。绿地养护台帐健全。
管理规章制度完善,绿化养护要措施得当,有计划,有按排,养管责任落实。绿地养护台帐健全,养管人员每日定岗、定人,登记在册,保持通讯畅通。
绿化统计报表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正确按要求报送。
绿地管理、养护人员配证上岗,着装统一。
防止羊群、牛群及其它牲畜进入绿地啃咬苗木,重点地段应增加养护人员并设围栏。
5
安全生产及其它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根据有关规定,作好有安全隐患地段(块)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他人生命财产的损失损伤。
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及应急事件,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临时管理任务。
作好防火工作,保证绿地内无火情火灾发生。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砍伐、移植、修剪树木、花草等。凡欲在绿地内施工或(征)占绿地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未经甲方同意或批复,乙方必须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甲方。


****点击查看苗圃养护工作考核评分表
苗圃: 填表人: 日期:
类别
序号
项目
分值
扣分
苗木生长
情况
(25分)
1
苗木长势情况
10
苗木整体生长是否健康,枝条生长是否均匀、饱满、枝繁叶茂。
2
苗木健康情况
10
是否有枯死枝条,是否出现整株死亡或成片死亡现象发生。
3
苗木出现症状的处理情况
5
出现部分植株枯死现象是否采取处理措施,效果如何;出现倒伏现象,是否及时扶正。
苗木养护
管理情况
(30分)
4
浇水、灌溉
6
干旱阶段是否对苗木及时浇水或灌溉。
5
杂草、松土
6
田间是否有明显的杂草生长,每次灌溉或降雨后是否及时除草、松土,树木底下土面层不板结,透气良好。
6
修剪
6
做好树木的剥芽、修剪、随时剥除主干上从生的多余嫩芽和生长不当的纸条,保持树形整体优美。
7
施肥
6
科学合理施肥,补充苗木生长所需养分。
8
病虫害防治
6
是否有叶片被啃食,白粉病,主干是否有钻心虫、叶斑病等病害现象。
排水情况(10分)
9
种植区域排水沟渠维护情况
5
苗圃内排水沟渠配套体系功能是否完好,破损沟渠是否在雨季前维修完毕
10
种植区排水情况
5
是否有积水现象存在,能否做到**能排,暗水能滤,雨后苗圃洼地有无积水。
安全文明
管理
(10分)
11
卫生及绿化垃圾清理
4
苗圃内是否清洁卫生,修剪、除草后的绿化垃圾是否及时清理
12
安全管理
6
苗圃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执行情况是否符合制度规定和苗圃养护合同要求。
人员管理
(10分)
13
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10
苗圃养护负责人及一线养护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要求。
养护台帐
(10分)
14
养护台帐
10
苗圃养护台账是否健全,苗圃苗木出入库手续是否完备。
其他
(5分)
15
合同其他执行情况
5
涉及苗圃用地用途改变、苗木迁移等重大事宜的,需及时通知管理方,并按照管理方要求以及合同相关规定执行。未告知管理方并擅自实施的,当月养护考核不及格。如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的,养护单位负全责,并赔偿管理方损失。
合计
100
得分﹦100-扣分﹦
注:1、第一次考核每单项扣分不超过本单项总分值。
2、每次考核通报的问题未在下次考核前整改的或在之后的考核中发现同样问题的,加倍扣除按考核评分表应扣分值,累计每单项扣分不受本单项总分值限制。
3、每两月考核不少于1次,92分为及格分。
采购商务需求一、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2025.1.1-2025.****点击查看.31 )
二、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服务期为1年,按6个月为一期结算服务费。每一期服务费需在财政资金到位的前提下,由甲方根据每月苗圃养护质量考核评分计算出每一期的服务费用,同时乙方需向甲方开具发票且出具正式税务发票后由甲方支付每一期的服务费用。养护期内,发生移栽苗木划拨用于城市建设等市政公用事业的情况,造成实际养护面积发生变更的,按实际养护面积向乙方支付养护经费。
三、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四、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谈判采购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类型: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

:2025-01-03 14:30:00

谈判地址: **省**市**区**筑苑****点击查看公司开标室(**市润扬北路19号二楼

服务实施地:**省**市

需求文件:新集苗圃绿化养护采购项目谈判采购文件发布.doc

联系人:薛梦宇

座机电话:0514-****点击查看6778

报名结束时间:2025-01-03 09:30:00

发布时间:2024-12-27 21:08:18

采购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如采购单位不需要供应商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可在上方谈判文件提醒中,填写0份。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新集苗圃绿化养护采购项目谈判采购文件发布.doc
报价网址:https://cg.****点击查看.com/newdetailsDemand?id=755986f571b94ad986e516e2243a3e11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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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16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13
上次中标企业: 扬州****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绿化服务, 中标 17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江苏, 中标 17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3 次, 中标金额 685.83
潜在竞争对手: 共 12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查看完整分析
扬州****作社较弱
核心业务: 绿化服务, 中标 2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江苏, 中标 2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2 次, 中标金额 169.77
扬州****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绿化服务, 中标 1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江苏, 中标 1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扬州****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 中标 0 次, 占比 0.0%
重点地区: , 中标 0 次, 占比 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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