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8日16时35分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区局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提升后勤保障水平,****点击查看(地址位于**省**市**区荔**大道1939号)拟向社会公开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三年度预算总金额432万元。
(二)项目内容
1.项目目标:优化区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供应充足,进一步提升后勤保障水平,满足区局领导干部职工的膳食需求。
2.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采购包 | 服务类别 | 预算金额 |
****点击查看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1 | 包括但不限于粮油、调味品、蔬菜、干货、动物肉类、水产品、冻品类等 | 每年144万元,三年总金额432万元。 |
3.物资清单
(1)粮油调味品类:包括大米、面粉、禽蛋、食用油、调味品、烘焙材料等;
(2)蔬果干货类:包括蔬菜、水果、干货、豆制品、奶制品类等;
(3)动物肉类:包括动物肉及其附件等;
(4)水产品、冻品类:包括鲜活海产品、冰鲜水产品、贝类品、冷冻制品等。
4.项目实施要求
(1)实施时间:整体服务期限为三年,质量保障服务期限为三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
(2)实施地点:**省**市**区荔**大道1939号。
(3)实施范围:****点击查看食堂。
(4)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5)投标人报价应包含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包括税金或其它应缴的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6)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拟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为投标人。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如投标****点击查看公司的,****点击查看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说明)函(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件(或截图)。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3.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条件材料,除有明确要求提供原件外,各供应商只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三、项目需求
(一)产品标准规范:
1.中标人供应的各类食材、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提供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
2.中标人供应的物品应建立食品安全认证体系、食品可追溯性(SC认证)认证机制,以及提供农残检测、甲醛检测等各类检测项目合格证明报告(如猪、牛、羊、鸡、鸭等肉类及其冻品均必须具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蔬菜类要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规定,提供蔬菜类农残值检测合格证等),保证食品安全。
3.中标人应配置必要的配送设备设施,具备冷链设备(保鲜库、冷藏库、冷链车、制冰机、保鲜箱)物流能力,保证全程冷链,快速供货。
4.其它日常用品类需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
5.凡因中标人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等其他严重后果的,如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中标人必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二)产品指标
中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国货物质量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供应的货物应留有三分之二(含)以上保质期限且大小均匀,货物验收实行索证制度。具体产品指标要求如下:
1.粮油调味品类
(1)稻米的质量检验标准
①米的粒形:米粒形均匀、整齐、质量大、重量大没有碎米和爆腰米的品质较好。相反则差,碎米是指米的体积在整粒的2/3以下的米,爆腰米为米粒上有裂纹的米,易碎、口味较差。
②米的腹白:米粒上呈乳白色的部分叫腹白,没有腹白的米,体积小、硬度低,易碎,蛋白质含量低,品质差。
③米的硬度:米能承担机械压力的程度叫米的硬度,凡是硬度大的米品质就高。硬度小的米,品质就差,易成碎米。
④米的新鲜度:米的品质检验除上述三种外,对其新鲜度和卫生状况的检查是最主要的方面。新鲜的米有清香味和**、无米糠和其它杂物、无虫害、无异味、无霉味,用手摸时滑爽、干燥。而陈米则颜色暗淡无光、染有虫害痕迹,甚至发霉、粘连结块,煮熟食用,质感粗糙、口味差。
(2)面粉的品质检验标准
①水分:国家规定面粉含水量在12-13%间,含水量正常的面粉用手捏有滑爽的感觉,如捏而有形不散,则含水量过多,不易存放。
②面粉的颜色随着面粉加工的精度不同而不同,颜色越白精度越高,但其维生素含量低,如果保管时间守长或保管条件潮湿,面粉的颜色就会加深,品质降低。
③面筋质:面筋质决定面粉品质,面筋质含量高,品质就好,但也有一定的含量标准,如果过高其它成分就相应减少,品质就不一定好。
④新鲜度,新鲜的面粉有正常气味,颜色较淡。如是带有腐败味、霉味、颜色发深的面粉已陈,如因水分过多,产生发霉、结块现象,表明已变质,新鲜程度是鉴定面粉品质的基本标准和方法。
⑤中标人提供的面粉必须符合GB1355小麦粉国家标准并拥有“QS” 生产许可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
特制一等:灰分(以干基计)≤0.70%;粗细度:全部通过GB36号筛,留存在CB42号筛的不超过10.0%;面筋质(以湿重计):≥26.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4.0%;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气味、口味:正常。
特制二等:灰分(以干基计)≤0.85%;粗细度:全部通过GB30号筛,留存在CB36号筛的不超过10.0%;面筋质(以湿重计):≥25.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4.0%;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气味、口味:正常。
标准粉:灰分(以干基计)≤1.10%;粗细度:全部通过GQ20号筛,留存在CB30号筛的不超过20.0%;面筋质(以湿重计):≥24.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3.5%;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气味、口味:正常。
普通粉:灰分(以干基计)≤1.40%;粗细度:全部通过GQ20号筛;面筋质(以湿重计):≥22.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3.5%;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气味、口味:正常。
(3)淀粉的品质检验标准
无杂质、纯度高、含水量低。
(4)禽蛋的品质检验标准
中标人提供的禽蛋应符合GB 2749国家标准。
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
组织形态: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
气味:具有货物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杂质: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及其他组织异物。
(5)奶制品的品质检验标准
①巴氏杀菌乳:中标人提供的巴氏杀菌乳应符合GB19645国家标准,要求当天鲜奶并提供全程冷链运输配送。
色泽:呈乳白色或微黄色;
滋味、气味:具有乳固有的香味,无异味;
组织状态:呈均匀一致液体,污凝块、无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
②发酵乳:中标人提供的发酵乳应符合GB19302国家标准。
色泽:色泽均匀一致,呈乳白色或微黄色(风味发酵乳:具有添加成分相符的色泽);
滋味、气味:具有发酵乳特有的滋味、气味(风味发酵乳:具有添加成分相符的滋味和气味);
组织状态:组织细腻、均匀,允许有少量乳清析出;风味发酵乳具有添加成分特有的组织状态。
③其他奶制品必须符合卫生质量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6)副食品、烘焙材料及其他类的品质检验标准
①所有的副食品及烘焙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
②糖、味精、酱油、醋、豆制品、生粉等必须具有“QS” 生产许可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
2.蔬果、干货类
(1)中标人提供的必须是新鲜蔬菜,质量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相关标准及法规:
①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国家标准;
②不得提供腐烂变质、黄叶、烂叶及带泥巴的蔬菜;
③蔬菜外表不得人为喷洒水分和有过多的虫孔;
④不得提供过长的菜头和菜根。
(2)中标人提供的必须是新鲜水果,质量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相关标准及法规:
①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国家标准;
②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实无萎焉;
③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无病斑,无腐烂。
④口感正常,具有水果特有的风味。
注:中标人每批蔬菜、水果必须出具一份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3)主要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
①肉皮:作为干肉皮,无论什么部位,体表洁净无毛,白亮无残余肥膘,无虫蛀,干爽,敲击时响声清脆,质量均匀为好,反之则为次之,如已发霉,并有哈喇味,即已变质。
②玉兰片:玉兰片以色泽黄白、洁净、肉厚、纤维少、节较密、体长不超过10-17CM的为最好,肉薄节疏、纤维多而粗老的质量较差。
③黄花菜:又名金针菜,干燥、有清香味,菜色黄亮,身条长而粗壮,条杆粗细均匀者为佳。
④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于**,体干不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⑤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朵小、色黄、根大、无**,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下三等。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酥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根部大而发硬。
⑥香茹:根据采收季节和形状不同,香菇又分为花菇、厚菇、薄茹和姑丁四类,其中以花菇质量最好,厚茹次之,薄菇再次之,菇丁质量最差。
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菇底褶,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香菇。
厚菇:形状如伞,顶面无花纹,呈黑色并略有**,质嫩、肉厚、朵稍大,质量稍次。
薄菇:形状扁平、开伞、朵大、肉薄、菌盖表面浅褐色,菌褶白色,菌柄稍高,浅咖啡色,基部稍带红色或红褐色,质量比花菇厚,味淡。
菇丁:是指未充分发育的香菇,个小,直径在2CM以下,味淡质差。
⑦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
一级品:色泽黄亮、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
二级品:颜色较一级品灰黄,干燥无碎块。
三级品:颜色更灰黄、无**、易碎、筋韧性差。
⑧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折断,无斑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
⑨蹄筋:猪蹄筋的质量首先从蹄筋抽取的部位区别,后蹄筋体长而圆、粗状、光滑的品质好。前蹄筋体短而扁细、品质较差、保管完好的蹄筋应呈白色、无杂质、干、硬度高。
⑩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黄亮干燥、肉质结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小、碎破、色淡无**者较次。破碎、发黑发霉的为变质品。
⑾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形,选购时应注意: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淡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体形部分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点、体小而宽、肉薄者为次品。
⑿紫菜: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其中以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的为品质最优。
⒀鱼肚:其标准一般为体大整齐、肚厚、身干、光洁明亮、无虫蛀腐者好;灰暗、肉薄、体小则次之,有虫蛀、颜色发黑、变霉则为变质品。
3.动物肉类
猪、牛、羊、鸡、鸭等鲜冻肉类及其制品
中标人提供的猪、牛、羊、鸡、鸭等鲜、冻肉类必须符合GB2707、GB16869国家标准,每批次猪、牛、羊、鸡、鸭等鲜冻肉类必须提供动物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
(1)猪、牛、羊等鲜冻肉类:无异味、无酸败味;
(2)鸡、鸭等鲜冻肉类:表皮和肌肉切面有**,具有禽类品种应有的气味,无异味。
4.水产品、冻品类
中标人提供的水产品、冻品类货物(包括但不限于鱼、虾、贝、蟹、藻、头足等鲜、冻水货物类等)必须符合GB2733国家标准,泥螺 、河蟹、螃蟆、河虾、淡水贝类必须鲜活,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
备注:本项目所涉及到的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按现行有效标准及行业规执行,如遇国家有关标准及行业规调整,则按新的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执行。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选择的标准配送食材。
(三)服务内容
1.中标人供应的各类食材、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提供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所供应的物品应建立食品安全认证体系、食品可追溯性(SC认证)认证机制以及提供农残检测、甲醛检测等各类检测项目合格证明报告(如猪、牛、羊、鸡、鸭等肉类及其冻品均必须具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蔬菜水果类要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规定,提供蔬菜类农残值检测合格证等),保证食品安全。中标人每天应按采购人提出的品种要求和计划数量进行供应,所有商品均有“一品一码”,在 “一品一码”追溯体系中可溯源,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60%。
2.所供肉类和水产类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确保每日新鲜。中标人提供的猪肉、牛肉、羊肉均须为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注明保鲜期,所有产品
3.中标人提供的蔬菜保证每日新鲜,质量要求及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限量标准,并优先选择取得无公害认证产品,每日配送产品应出具有效的《农产品检验报告》,如农药含量超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中标人所提供的水果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绿色果品要求,其品质和卫生安全指标应严格符合国家的规定及相关食品卫生标准,应当色泽光鲜、水润饱满、无腐烂,果品表面清洁新鲜,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带有芳香味,重量大小应符合采购人要求。
4.中标人对粮油副食品类实行集中采购,进货渠道正规,具有长期稳定的粮食类,食用油类,调料类供货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协议和供应商开具的税务发票复印件)
5.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食堂指定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地点、数量、品种、规格要求准时送货,经指定人员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送货清单要注明本次商品品名、型号、规格、数量、折扣价。到位后的物资由供应商及采购人共同进行质量验收,供应商必须对供应的物资提供检疫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采购人在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合招标采购要求的,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换货或退货。
6.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食物中毒等事故,中标人应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7.中标人应按规定的品种及要求供应所需食材,如出现属季节问题等导致品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可与采购人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时令品种,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加盖公章,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人不能按要求供货,影响到采购人食堂的正常运转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服务要求
(一)配送运输要求
1.凡装运食品及食品原料的运输工具必须打扫干净,保持清洁,必要时应进行消毒,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污染。运输过程中,各产品装框分类,整齐码放,防止交叉污染和相互挤压等情况。采购的食品及食品原料装车以后,坚持配送人员负责到底的原则,即中途不得更换送货人员,以防止出现差错而责任难以区分的情况。
2.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订单必须及时响应,并提供免费送货,固定配送到货时间为当天8:00前,应急补货时间必须在一小时内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法定节假日需按各食堂需求调整配送日期,配送时间节点不变。如采购人验收不满意,中标人必须于一小时内重新送货上门。(如采购人再次验收不满意,中标人必须于一小时内重新送货上门,但退换货不得迟于当日上午10点前),所有项目食堂计入同等配送要求。
3.所有生鲜原材料、冻品类、禽肉类、水产类均需采用冷链车配送或保温箱配送,其他食材需使用保温箱或常温运输。生鲜类保温温度要求0-10℃,冻品类保温要求-18℃以下。
4.采购的食材必须符合食材卫生要求。禁止采购无证经营的食材,食材采购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材,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材。
5.标志要求:食材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材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 SC 认证等。包装要求:所有食材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中标人配送过程中要做好食品安全预防与管控,并按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粗加工服务。
6.中标人配送需免费安排人员在收货现场配合验收货及物品搬运工作。配送车辆不得运输非食品类物品。
(二)承诺保障要求
1.中标人必须在订货及配送过程中与本单位采购人员保持密切配合。能根据本单位招标人员下发的采购单内容进行采购配送,且保证所采购的产品质量完全合格。
2.中标人应每15日向采购人提供所供应产品的质量检验证明、质量检验报告等。
3.肉制品必须附带本批次动物制品检验检疫合格证。蔬菜瓜果类必须附带本批次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4.对有质量问题、来路不明、腐烂变质、超出采购单要求重量部分、存在其他食品安全隐患的原材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退货。
5.送货人需要进入库房、加工区时,需要遵守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规定。
6.送货人负责将所供应产品搬运到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7.投标人拟配置于本项目的人员:
7.1不得是涉黄、涉赌、涉毒、涉黑以及有任何的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投标人中标后为采购人提供相****点击查看派出所出具的背景核查证明。(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投标作无效处理。中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一切损失与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2拟配置于本项目的配送人员,中标后需向采购人提供健康证和防疫健康码;本项目要求专人专车负责配送,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供配送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车辆行驶证证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投标作无效处理。中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一切损失与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供应商负责本项目履约过程中的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保障、安全责任。(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投标作无效处理。中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一切损失与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注:特殊情况采购、临时采购,由采购人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需协助配合完成。
(三)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须提供常设每周7天×24小时服务专线和长期的技术支持。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人必须在接收到采购人提出需求的电话或通讯信息后,在一小时内完成任务。中标人需每月安排指定管理人员到采购人现场进行回访,并对采购人员提出的整改事项进行落实整改。
2.中标人需及时对配送当日产生的退换货、员工行为等事项进行跟进,并及时反馈解决方案、时效。若出现严重违规事项需以文字形式进行反馈。
3.售后服务需做到当日响应,当日确认。
4.中标人需提供统一的售后部门或售后人员与采购人指定人员对接,并提供售后投诉电话,便于采购人诉求工作的顺畅受理。
5.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各食堂的需要,能每天及时补货。
6.若因中标人配送问题导致采购人各项损失,中标人必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项目管理要求
采购人将定期开展中标人季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供应商产品质量、价格质量、服务质量、配送质量等,考核结果将以书面形式转中标人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中标人应对采购人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书面回复,并在收到整改意见书之日起一周内整改到位;未进行整改或未按整改期限完成的,采购人将根据情况扣减相应服务分值,并作为下一年度确定中标人的依据。出现未按时保质保量供应、质量问题等严重违约行为或未能通过采购人考核及检查的,采购人有权与中标人解除合同,并要求该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季度考核制度满分为20分,16分以上合格,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 采购人有权与中标人解除合同,并要求该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考核要求详见附件:****点击查看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季度考核制度表)。
(五)退、换货要求
1.中标人提供原材料不符合订单需求及验收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退换货,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原则上一小时内)补齐,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每日产生的退换货需于当日上午10点前补货完毕,特殊情况需**补货时间的需采购人管理人员确认同意后完成,否则将视为违约。
3.部分现场感官或检验检测无法确认的不合格产品,在加工,烹制过程中发现的,经中标人确认是产品质量原因的,须无条件退换货。
4.因中标人自身管理缺陷及约定货源不足时,需提前与采购人人员沟通协商后方可更换品种。
5.采购人对每日退货情况进行登记,中标人需配合签字确认,退货记录将做为中标人考评依据。
6.除食材外其他类物品采购人于签收商品后的48小时内向中标人提出异议,经中标人确认后,中标人负责在48小时内按规定进行无偿退换货处理。采购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中标人所售商品已为采购人验收合格。
(六)临时或紧急补货要求
因食堂临时性和紧急的任务需要,采购人可以根据需要在中标人中选择一个或多个供应商进行采购,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食材(紧急补货或代购部分非主营食材,****点击查看政府物价部门当日发布****点击查看超市门店当日公开售价收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加价或推诿拒绝)。
1.中标人须确保为采购人提供日常每周不高于10次临时补货需求。
2.因自然灾害预警或灾害期间的物资保障工作开展,中标人在道路及运输条件允许情况下须可根据采购人需求增加配送或紧急配送频次,配送频次以采购人需求为主,中标人不得以自身管理原因推诿,延误配送。
3.中标人在临时配送或补货时不得有配送金额限制,不得将配送成本转嫁到原料成本中。货时间需接收采购人电话或通讯信息后在一小时以内将采购人所需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中标人需指定专人负责临时补货及紧急配送协调工作。
5.临时及紧急补货的及时性、有效性将做为中标人考评依据。
6.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在应急保障时期的应急货品配送需求,为采购人提供预留库存服务及应急货品退货服务。
(七)项目验收要求
1.中标人供应的各类食材、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提供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供应商提供的食堂食材应符合采购要求及相关产品服务承诺,采购人在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合招标采购要求的,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换货或退货。
2.中标人供应的物品应建立食品安全认证体系、食品可追溯性(SC认证)认证机制,以及提供农残检测、甲醛检测等各类检测项目合格证明报告(如猪、牛、羊、鸡、鸭等肉类及其冻品均必须具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蔬菜类要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规定,提供蔬菜类农残值检测合格证等),保证食品安全。
3.到位后的物资由供应商及采购人共同进行质量验收,送货清单要注明本次商品品名、型号、规格、数量、折扣价等。供应商必须对供应的物资提供检疫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4.除另有约定外,按采购人的采购计划单于上午8:00以前将约定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对质量不合格、不符合食堂采购要求的产品实行包换、包退。对退、换产品应尽快(原则上要求1小时以内)调换到位。
五、其他要求
(一)定价依据
1.****点击查看政府物价部门当日发布****点击查看超市门店当日公开售价作为中标人基准价。
2.结算价=基准价×中标结算系数。注:中标人提供的商品价格的结****点击查看超市所对比的价格×中标结算系数。
(二)违约责任
1.中标人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内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当次扣除中标人货款1000元/30分钟、1500元/1小时以此类推,中标人开出罚单后将记录在案。
2.采购人发现采购货物不能正常食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未能履行采购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货品,中标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扣除违约金2000元/次,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3.提供货品单****点击查看政府物价部门当日发布****点击查看超市门店当日公开售价(以采购****点击查看超市门店的市场调查结果为准),视为价格欺诈,发现第一次扣5000元、第二次扣10000元、第三次扣20000元。若出现3次以上价格欺诈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合同并将该中标人列入“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①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若出现3次以上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合同。②因中标人提供的食品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后,中标人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及赔偿费等,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1.采购人不接受需要支付预付款的供应商报价,所有采购包均为货到并验收合格后付款。
2.采购人按实际食堂食材使用量进行结算,以月结形式进行。中标人应在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向采购人报送上月实际供货清单(应经双方确认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采购人核对无误后通知中标人开具同等金额100%的合法有效发票,在中标人提供结算清单和正式发票后开始报销流程,按财务报销流程付清货款。
(四)专利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或通过合法渠道获得。
2.投标人若中标,应保证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损失。
六、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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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季度考核制度表
序号 | 考核项目 | 具体标准 | 得分 | |
1 | 产品质量 | 1.中标人应当保质保量完成产品配送,如发现中标人所送食材的品项、规格、数量、****点击查看税务局下达的订单需求进行配送,中标人****点击查看税务局要求的时间内进行补充或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影响。每发生一次扣1分; 2.中标人未能履行采购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存在供应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货品等情况,****点击查看税务局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每次1分/项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累计达到3次及以上,****点击查看税务局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 ||
2 | 价格质量 | 中标人违反招标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规定,****点击查看政府物价部门当日发布****点击查看超市门店当日公开售价,视为价格欺诈,每发生一次扣1分。累计出现3次以上价格欺诈情况,****点击查看税务局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点击查看税务局有权将中标人列入“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 ||
3 | 服务质量 | 1.****点击查看税务局提出的合理建议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回复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 2.中标人工作人员不****点击查看税务局各项管理规定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 3.中标人事前****点击查看税务局沟通,擅自变更采购计划的品种、数量、时间供货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 | ||
4 | 配送质量 | 1.中标人需按时(原则上在每日8:00前)将货品****点击查看税务局指定地点,如中标人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内将货品送****点击查看税务局指定的地点或****点击查看税务局指定秩序卸货的,每次扣1分; 2.中标人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 3.****点击查看税务局应急配送需求未能及时响应,****点击查看税务局应急保障工作延误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 | ||
考核小组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 被考核单位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
注:1.本考核制度年度累计扣分达10分,****点击查看税务局有权与中标人解除合同,并要求该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