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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省
我部拟对副食品配送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项目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如对该项目有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截止前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材料。
一、项目名称:2025年副食品配送项目
二、公示时间: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9日
三、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副食品(品种主要包括肉、蛋、禽、水产品、蔬菜、水果、豆制品、奶制品、干调等农副产品)配送。A包为**市区肉类配送,B包为**市区果蔬类配送,C包为**市区调料类配送。按照“用1备1”的原则,每包分别选取1家供应商作为配送供应商,另选取1家供应商作为备用供应商。预算(或最高限价):370万元(A包为203.5万、B包111万、C包55.5万)。服务地点为**市区,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点击查看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9.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包含本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六、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注:1.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2.本次公开的需求参数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发布平台
《军队采购网》
八、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
联系人: 魏先生 电话: 176****点击查看0680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187****点击查看9578
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古先生
电话:152****点击查看8163
附件:1.技术要求
2.商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