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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县教育系统淖毛湖区域教职工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7日 10:3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县教育系统淖毛湖区域教职工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67500
最高限价(元):967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县教育系统淖毛湖区域教职工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9675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县教育系统淖毛湖区域教职工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规范、能够满足约200名在岗教职工三餐供餐需求的经营场地,承担本区域在岗教职工的日常餐饮服务保障工作。服务对象为约200名在岗教职工,服务内容涵盖全年(含工作日及各类在校在岗期间)的早餐、午餐、晚餐供餐服务,确保教职工在校在岗期间能够按时、按需获得三餐保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限为1年,实行一年一签合同管理制度。具体起止时间以中标结果及正式签订合同为准。服务期内如国家、自治区、市、县出台新的校园餐饮管理政策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06日至2026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 10:30(**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7日 10:30 (**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安信CA服务热线0991-****点击查看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点击查看5508;**CA服务热线****点击查看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CA服务热线****点击查看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点击查看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199****点击查看54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市**区**东路118号银河大厦1幢1107
联系方式:186****点击查看1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美、褚祥
电 话:186****点击查看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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