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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点击查看塔吊租赁项目,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点击查看塔吊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 本项目最高限价:1,140,000.00元(不含税)。
2.3 招标范围:拟入围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塔吊服务。(具体要求见第五章用户需求)。
2.4 服务地点:**市高栏港经济区平港路99号****点击查看。
2.5 服务时间:
塔吊计划租赁周期为2025年7月23日-2026年2月22日,****点击查看公司2025-2026年项目建造实际节点需求进行纠偏调整。
3.1 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点击查看公司的唯一投标授权,授权书明确投标人的权限范围,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与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3.2 其他要求:
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成立时间不得少于5年,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指开办资金。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点击查看公司的为准。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注册资金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的,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3 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备塔式起重机安装、维修资质。(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塔式起重机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投标****点击查看管理局资质证书,确保设备租赁单位、产权单位、安拆人员社保单位均与投标人一致。
3.4 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并完成过3项或以上业绩,每项业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其中至少包含1项底部压重式塔吊租赁服务合同(业绩内容应包含塔吊租赁服务类似经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①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合同时间内任意一次付款结算发票及发票查验结果截图作为有效证明文件,且该发票时间不得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②合同中不能体现合同金额的: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发票金额或结算单据金额为准(结算单据可为有甲方盖章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或报账单或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
③分支机构投标的,仅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
3.5 车辆及人员要求:操作人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项目代号为Q2,项目名称为塔式起重机司机);投标人须至少自有起重能力不小于16吨的塔吊10台。
注:①塔吊提供出厂合格证、年检证书(证件上的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符)、塔吊保险证明(保险单等)、全景照片两张复印件及车辆信息清单(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起重能力等),并盖公章。
②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工作简历(含工作内容)、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没有贪污贿赂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以评审当日招标代理查询为准,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没有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采购(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8 投标人在招****点击查看集团公司供应商/承包商库中未处于禁用状态。(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9 投标人近五年未发生因从事甲方任务而产生的可记录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事故。(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至 2025 年 7 月 4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须将以下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同时注明报名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发至邮箱yanghui02@cntcitc.****点击查看.cn,待审核通过方可进行汇款,并将转账凭证回传,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全部资料后发出电子招标文件。
提交资料如下: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扫描件(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格式自拟);
(4)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塔式起重机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
(5)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6)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并完成过3项或以上业绩,每项业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其中至少包含1项底部压重式塔吊租赁服务合同(业绩内容应包含塔吊租赁服务类似经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①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合同时间内任意一次付款结算发票及发票查验结果截图作为有效证明文件,且该发票时间不得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②合同中不能体现合同金额的: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发票金额或结算单据金额为准(结算单据可为有甲方盖章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或报账单或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
③分支机构投标的,仅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
(6)车辆及人员要求:操作人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项目代号为Q2,项目名称为塔式起重机司机);投标人须至少自有起重能力不小于16吨的塔吊10台。
注:①塔吊提供出厂合格证、年检证书(证件上的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符)、塔吊保险证明(保险单等)、全景照片两张复印件及车辆信息清单(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起重能力等),并盖公章。
②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工作简历(含工作内容)、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收款信息(请使用对公转账,若个人账户转账仅允许开具个人发票)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银行账号:36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85646
银行全称:****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环**路支行
(备注内容:单位名称、TC25940AA标书款)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 7 月 9 日9时30分-1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月 日10时00分,地点为**市**区南湾南路5019****点击查看中心601房。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
地 址:**省**市高栏港经济区平港路99号 | 地 址:**市**区南湾南路5019****点击查看中心601房 |
邮 编:519050 | 邮 编:510000 |
联 系 人:胡奔 | 联 系 人:杨慧、黄宗博、王音桔、杨文哲 |
电 话:/ | 电 话:136****点击查看1225 |
传 真:/ | 传 真:020-****点击查看122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yanghui02@cntcitc.****点击查看.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