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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经营权项目
2.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评审日期:2025年08月05日
5、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4日
6、标段划分:一个包段。
7、 项目概况:****点击查看师生食堂位于****点击查看老校区(**县人民路与行政路交叉口西南角),****点击查看餐厅****点击查看餐厅****点击查看餐厅),就餐人数约900人。****点击查看餐厅)进行招标,餐厅招标面积共计约450 ㎡,餐厅内水、电基础设施齐全。中****点击查看餐厅****点击查看餐厅)内所有厨房设施。
8
9 、服务质量:合格,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10 、服务期限:1年(从合同签订生效起)。注:根据校委会、伙委会日常测评结果,学生老师满意率达到80%以上者可继续承包,为期一年;对不服从管理者,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二、中标情况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点击查看食堂经营权 | ****点击查看 | **省**市常平镇袁山贝大道197号1号楼101室 | 0 | 元 |
三、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服务费收取标准为壹万伍仟元整,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四、评标委员会组成
1、评委组长:
2、其他评委成员:徐宏林、杨永泉、张盛卫、杜远荣
五、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示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未通过名单及原因:**粮****点击查看公司:1.无信用中国网页截图。2.无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2.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市公共**交易信息****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人民路与行政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86****点击查看7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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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理机构:****地 址:**市**县裕丰****点击查看活动中心9楼910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点击查看1996
3、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点击查看体育局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8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