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威四季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华威四季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7-04

招标详情

福州市仓山区华威四季幼儿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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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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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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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3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元/年)

预算金额总金额 (元)

所属行业

1

****点击查看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3年

约****点击查看000

约****点击查看000

批发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的,****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无论资信证明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截止后。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点击查看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本项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2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查看(**市**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

方式:A. 现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事宜的投标人,可至我司办理书面获取采购文件登记。 B.采用异地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事宜的投标人,须按投标邀请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投标邀请的要求,电汇或转****点击查看公司账户(若有),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若有)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点击查看公司或发邮箱****点击查看@163.com,我公司将招标(采****点击查看公司邮箱。未办理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并不受理其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电子版格式)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5日 09点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5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开 户 名:****点击查看

开 户 行:****点击查看公司**金融街支行

账 号:8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381637

“公告发布媒介:**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点击查看.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台屿路5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591-****点击查看3029转8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

联系方式:吴珊珊、周妤婕、林燕/0591-****点击查看6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珊珊、周妤婕、林燕

电 话: 0591-****点击查看6656

公告附件:

(md5:49a270b5dc80f6f405515c254711a2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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