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樱桃园镇刘楼村4.1亩坑塘出租

莘县樱桃园镇刘楼村4.1亩坑塘出租

发布于 2025-09-09

招标详情

莘县樱桃园镇刘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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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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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集体**性资产
挂牌价: 300 元/亩﹒年
保证金: 500 元
面积: 4.1 亩
流转年数: 3年
支付方式: 逐年支付
标的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类型 所在地区 详细地址 流转方式 流转年数 流转期限 挂牌日期 是否自动延牌 受让方享有权利 项目详情描述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体类别 价格浮动说明
****点击查看4.1亩坑塘出租
****点击查看集体**性资产
**省/**市/**/樱桃园镇
出租3年
2025-09-08 08:30:00 至 2025-09-12 17:30:00
抵押融资权利:否, 再次流转权利:否

1.****点击查看4.1亩坑塘出租,出租期限3年,坑塘**苹果园、西至马沟村、南至马沟村、北至刘刚山。标的查看联系人:刘胜忠 电话:133****点击查看8777。

2.承租方不得破坏坑塘现状,服从村集体管理。

3.就目前坑塘现状进行发包,一切经营管理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如对坑塘进行改造,需与村集体进行协商并征得书面同意。

5.如受旱、涝、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发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同等条件下原承包户优先承租,地上物为原租户栽种,若非地上物所有者中标,居民小组协助处理地上物事宜。

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承诺,根据成交结果,在5天内完成合同签订,签定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款支付,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即视为违约,所缴纳保证金直接划转到村集体账户。

2.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3.承租方须承诺,本次出租为按标的现状交接,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标的现有状况接收;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承租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点击查看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5.凡报名成功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金额500元整,由投标供应商自愿选择如下方式之一缴纳:

(1)保函方式

由****点击查看**公司出具同等金额的受让保证保函代替保证金,保费收取标准为:保证金金额的1‰(保费金额低于10元的,按照10元收取),即人民币 10 元(¥ 10 )。保函申请人将保费一次性足额支付至保费收款专户后,由****点击查看**公司出具相应保函。保函一经出具,保费不予退还。

保费缴纳扫描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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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行转账方式

以银行转账方式将保证金缴纳至保证金专户。出让方在确定成交方后将保证金退还给未成交方;竞价过程中如竞价方出现违规行为将扣除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 户:****点击查看**公司

开户行:****点击查看花园南路支行

账 号 :244****点击查看46326
村集体经济组织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保证金 支付方式 支付账户
300元/亩﹒年500元
逐年支付

在线支付:****点击查看中心“我的交费信息”中上传缴费凭证。

交易机构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名称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传真
王经理177****点击查看1990
出让方服务费规则
暂无数据
意向方服务费规则
暂无数据
变更公告
暂无数据
附件(4)
附件_536634795_340259265.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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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方报名材料(自然人)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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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方报名材料(法人)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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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报名竞价操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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