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赤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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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山璞缦案场项目2025年度秩序维护外包服务采购(二次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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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筹 | ||
竞争性谈判 | ||
经营服务 | ||
2025-01-22 15: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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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区**市高新区惠昌路38****点击查看花园23****点击查看办公室 | ||
张玉 | ||
0512-****点击查看1111-8012 | ||
cwwyshqyzc@nsdc.****点击查看.cn | ||
上**山璞缦案场项目2025年度秩序维护外包服务采购(二次采购) | ||
****点击查看001 | ||
1、采购范围及内容:上**山璞缦案场项目位于**市**区沪宜公路3211号**璞缦案场售楼处,设秩序维护人员编制7人,主要负责:秩序接待服务工作(白班停车接待及指引、夜班秩序维护及巡查),消防、车辆管理、秩序维护等安保工作相关的事项,乙方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安保服务责任。 2、服务期限:11个月,自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 ||
(1)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报价将被否决: ①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点击查看政府公布过的不合格供应商,被司法部门处罚过的; ②****点击查看公司有合同纠纷,或被恶意索赔过的; ③****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④****点击查看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年度履约评估等级为D级(或不合格等级)的; ⑥有员工群体性停工、聚众闹事等不良行为的; ⑦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投标的情形。 (2)关联关系禁止报价要求: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①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③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接受联合体。 (4)其他资格要求及证明资料: ①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②****点击查看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可在本地开展保安业务的资格条件; ③业绩要求:需提供近3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至少3个案场项目的秩序维护服务业绩【单个合同金额≥60.00万元】,供应商必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名称、合同服务内容、服务人数、合同金额、双方落款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并加盖公章。 | ||
不要求 | ||
2025-02-10 12:00:00 | ||
2025-02-10 22:30:00 | ||
2025-02-11 09:00:00 | ||
2025-02-11 09:00:00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数量 | 单位 | 税率(%)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合价 | 含税单价 | 含税合价 | 备注 |
上**山璞缦案场项目2025年度秩序维护外包服务采购 | 11 | 月 |
文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