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的相关规定,申请家庭同时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家庭,且连续享受城镇居民生活保障金6个月以上;二是家庭人均现实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不含12平方米);三是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经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家庭进行初审、审核后,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敬请广大群众如实举报,我们将逐一核查,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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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0813-****点击查看220
附件:1.2025年最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三季度审核公示表(直管公房)
2.2025年最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三季度审核公示表(非直管公房)
3.**区2025年三季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轮候保障人员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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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