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 一般资格审查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标准和要求中的描述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详见附件: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中描述不一致。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 一般资格审查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内容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详见附件: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中内容描述不一致,现统一更正为:投标人提供2024年(若2024年未出也可提供2023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点击查看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