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河区]锦州隆森拍卖公司房租租赁权拍卖公告

[凌河区]锦州隆森拍卖公司房租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于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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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5-13】

我司受托,定于2025年5月20日上午10时在**省公共**拍卖网(网址:http://www.****点击查看.cn)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公开拍卖。

一、标的物:

1、房屋三年租赁权,位于**市**区云飞街三段2号机关楼一层南侧3号房屋,面积36㎡。起拍价3.29万元/年,保证金1万元。

2、房屋三年租赁权,位于**市**区云飞街三段2号机关楼一层南侧6号房屋,面积18㎡。起拍价1.64万元/年,保证金1万元。

3、房屋三年租赁权,位于**市**区云飞街三段2号机关楼一层南侧7号房屋,面积18㎡。起拍价1.64万元/年,保证金1万元。

二、标的物以实物为准,本公司提供材料仅供参考,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19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展示电话: 0416-****点击查看005

四、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参加竞拍。

(二)财政给办公楼安排取暖费的时候,由办公单位承担取暖费,如办公单位没有取暖费预算的情况下,租户自行解决取暖问题。

(三)竞买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承租的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经报名即视为已对标的物进行实地踏勘,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瑕疵,愿意接受并遵守拍卖文件中的条款。

(四)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或私自引进第三方使用该房屋。水、电、燃气、卫生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五)成交后买受人须额外缴纳履约保证金每户2000元,合同到期委托方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

(六)租赁期内,买受人(承租人)应负责房屋附属设施(包含水、电、煤气、暖气、防水、消防、下水等)的维修。

(七)租赁期限自交付房屋之日起计算。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

五、特殊说明

(一)标的物房产出租中,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如因国家、省、市政策调整需要收回房屋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未发生的租金予以返还(不计息,不含拍卖佣金),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买受人需支付资产评估费用1000元/户。

(四)本场拍卖会买受人佣金为成交总额的2% ,拍卖佣金计算方式:成交单价× 3年×2%。买受人须于成交后10日内缴齐第一年租金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六、竞买人请于2025年5月19日11时前(以到账并签字确****点击查看银行交款回单****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保证金账户名称:****点击查看

保 证 金 账 号:217****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000153061

开 户 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营业部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66****点击查看8676

地 址:**市凌和区**东路32-7号

****点击查看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