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市**塘区石埠街道办乐洲村8队的乐洲村8队农副产品加工项目方案设计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塘区石埠街道办乐洲村8队黄屋屯北面。
二、用地规模及用途
建设用地面积14512.59平方米(折合约21.77亩),用地性质为乡村产业用地(工业用地)。
三、公示地点
****点击查看办事处****点击查看委员会公告栏。
(二)乐洲村8队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现场。
****点击查看**局****点击查看公示栏(**高新区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7楼)。
(四)****点击查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xq.****点击查看.cn)。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5年5月22日至5月30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通讯方式)****点击查看**局****点击查看(联系电话:0771-****点击查看604,邮寄地址:**高新区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7楼1707室,邮编:530007)。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乐洲村8队农副产品加工项目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图
****点击查看**局
****点击查看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