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海河镇健康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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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 海河镇 | 村(社区) | 健康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5-06-23 |
项目类型 | 环境整治 | ||
预算总额 | 54000.00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
项目周期 | 2年 | ||
项目描述 | 为切实做好我村垃圾清运工作,提升广大村民生活质量,创建宜居生活环境,保证垃圾清运工作不脱节。经研究决定对健康村垃圾清运工作实行公开招标。 一、垃圾清运 1、清运范围:健康村境内所有垃圾池、布点垃圾桶。清运车辆由村提供,中标者需持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垃圾清运过程中的车辆等机械维修、保养及工具修缮费用,由中标者负担(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2、清运要求:坚持垃圾日积日清,垃圾池(桶)周围常态保持洁净。夏季,垃圾池(桶)内垃圾不得超过50%;春秋季,垃圾池(桶)内垃圾不得超过60%;冬季,垃圾池(桶)内垃圾不得超过70%。清运垃圾时,垃圾运输车辆必须达到“下不漏、上覆盖”,沿途不得飘散、掉落垃圾。如遇上级检查,必须随叫随到,随时开展清运、打扫工作。中标者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服从村管理,如有失职行为,村有权终止协议。中标者全额承担镇相关考核的扣罚款项。 二、资金兑付 垃圾清运费用经考核、审计后每年分三次兑付,分别在3月、7月、11月底中标者凭税票兑付,税费由中标者承担。 三、考核奖惩 1、村组织班子成员、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定期或不定期对中标者履行合同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限期整治,整治不到位的,村组织人员整治,其费用在中标经费中扣除,同时,如被镇人居办督查时拍到整改图片的每次扣罚50 元。 2、严禁焚烧垃圾。若有焚烧,每次均按镇考核细则扣减承保经费。 四、安全责任 村为中标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其余不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中标者在履行合同、开展工作前,应做好充分的安全准备,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中标者发生任何安全问题,都自行承担,与健康村无关。垃圾清运时,不得酒后作业,如发现自动解除合同。只支付相应时间段的考核工资 | ||
补充说明 | -- |
标段描述 | 为切实做好我村垃圾清运工作,现决定对健康村垃圾清运工作对外公开招标。清运范围:健康村境内所有垃圾池、布点垃圾桶。清运车辆由村提供,中标者需持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垃圾清运过程中的车辆等机械维修、保养及工具修缮费用,由中标者负担(特殊情况一事一议)。清运要求:坚持垃圾日积日清,垃圾池(桶)周围常态保持洁净。夏季,垃圾池(桶)内垃圾不得超过50%;春秋季,垃圾池(桶)内垃圾不得超过60%;冬季,垃圾池(桶)内垃圾不得超过70%。清运垃圾时,垃圾运输车辆必须达到“下不漏、上覆盖”,沿途不得飘散、掉落垃圾。如遇上级检查,必须随叫随到,随时开展清运、打扫工作。中标者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服从村管理,如有失职行为,村有权终止协议。中标者全额承担镇相关考核的扣罚款项。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1000.00 | ||
最高限价 | 27000.00元/年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聚合支付 扫码支付 | ||
交易方式 | 在线多轮竞价反向 |
单位名称/姓名 | ****点击查看 | 联系人 | 许学清 | 联系电话 | 136****点击查看9279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公告 | |
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方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