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县新思路大厦1层100平米房屋租赁权公开拍卖公告交易公告

新和县新思路大厦1层100平米房屋租赁权公开拍卖公告交易公告

发布于 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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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县思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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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思路大厦1层100平米房屋租赁权公开拍卖公告交易公告

新**新思路大厦1层100平米房屋租赁权公开拍卖公告

受****点击查看委托,我公司将对新思路大厦1层100平米房屋租赁权依法进行线上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标的名称

新思路大厦1层100平米房屋租赁权

标的详情

新思路大厦1层分割出100平米,进行对外租赁,租赁期限6年,其中第一年至第四年租赁费5.47万元/年,第五年、第六年免租。

起拍价(人民币)

5.47万元/年

用途

商业/办公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2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

500元及其整数倍

备注: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承租方以提前一个月预交的方式每年向甲方缴纳租金。

二、展示时间:2025年8月29日10 :00(**时间,下同)起至2025年9月4日19 :00止。

三、展示地点:拍卖标的所在地。

四、报名时间:2025年8月29日10 :00起至2025年9月4日19 :00止。

五、处置方式:采用“线上”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六、拍卖时间:2025年9月5日11:00时

七、拍卖地点:**地区行政公署网→网上服务→公共**交易→**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ggzy.****点击查看.cn/aksggzy/)

八、竞买人资格及竞买报名须知

1.竞买人应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3.竞买人报名须准备: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报名)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报名)或可以证明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其他组织报名),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及《现场勘察确认书》原件。于2025年9月4日19 :00时前报名人登录“**行政公署网→网上服务→公共**交易→**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正常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见《**公共**矿权竞买人网络竞价操作手册》。

4.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请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预约踏勘时间,委托方派专人负责统一时间带竞买人查勘标的、并签订《现场勘察确认书》。

5.竞得租赁权后,在成交后3日内支付首年租金及30万元装修费和设备使用费。

6.竞买人:竞买申请人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25年9月4日19:00报名截止前登录**地区行政公署网→网上服务→公共**交易→**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ggzy.****点击查看.cn/aksggzy/),根据系****点击查看银行账号,保证金根据系统提示缴纳,竞买人须****点击查看银行账户(注意:现金方式无效),于公告期内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网页点击查询,显示缴纳成功后即报名成功。

拍卖会结束后,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在公示后五****点击查看公司申请无息退还;拍卖成交的,在买受人交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办理租赁手续后,****点击查看公司确认后将竞买保证金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九、竞价规则

设有起始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始价。本次拍卖活动至少须有一名竞买人参加竞买,拍卖活动时间30分钟,设置延时竞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240秒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240秒。竞买人的报价时间以进入网络竞价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十、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方、交易平台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委托方实地看样。

(二)未到现场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发布的相关资料。

十一、成交确认

成交后,参照相关规定,买受人须在结果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成交价不含税费等费用。

十二、违约提示

买受人逾期未与委托方签订合同、支付成交价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移交的,视为违约,经委托方同意可以重新出租,重新出租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违约造成再次拍卖的,违****点击查看公司支付本次拍卖的拍卖佣金。再次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款的,违约买受人须补足差额。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拍卖公司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的权利。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该标的物属于委托方所有财产,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委托方应协助办理交接手续;逾期(3个工作日)不办理交接手续的,委托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内与委托方取得联系。

(二)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委托方、拍卖公司咨询。

(三)咨询电话

委 托 方:****点击查看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1****点击查看2396

拍卖公司:****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联 系 人:孙先生 任女士

联系电话:176****点击查看5307 199****点击查看3301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公司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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